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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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老”人员考核管理方法办法

  (征询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充分运用“三老”工作人员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主要功效,加强对“三老”工作人员的管理方法,特制订本考评管理方法办法。

  第二章 考评范畴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考评范畴:全乡享有自治州级、州级工资待遇的“三老”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核方案:

  老党员:

  1、可以努力学习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政策方针,政治上坚定不移,可以在思想方面、行为上与中共中央维持高度一致,主动执行党员义务,接纳党的纪律管束。

  2、可以主动参与村内重要事务管理主题活动、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和重要决定的组织实施,带领实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和决定。

  3、可以带领移风易俗活动。不讲排场,不放纵消耗,敬老爱幼,不嗜酒~,不参加赌钱等伤害社會的主题活动,不搞迷信活动。

  4、可以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功效。带领实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乡规民约等领域的要求,不机构或参加越级上访、团体上访者、联名鞋上访者,不参加宗教信仰、和别的非法组织或宗教信仰主题活动。

  5、可以带领维护保养社会稳定。主动维护保养村内的长治久安,积极主动协助镇村干部解决矛盾纠纷案件,防患未然;可以帮助进行对青年的思想建设工作中,不参加各种各样宗教信仰主题活动。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状况作斗争。

  6、可以积极主动向党支部报告底层人民群众中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精确明确提出处理的意见和提议。

  7、可以带领遵循社会道德,基层反映优良。

  8、可以带领实行党的决定。积极主动执行公民义务,带领教育学家人缴纳税金,带领进行村内要求的每一项工作目标。

  9、在长期性出门或拆迁至异地时,可以立即与所属党组织联络。

  退休干部:

  1、可以带领学习培训和宣传策划党和政府的制度基础理论,可以帮助村民委员会积极主动搞好对人民群众的主题教育工作中,主动参与村内重要事务管理主题活动、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和重要决定的组织实施,实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决定。

  2、可以带领塑造社会主义新社会道德新气象。敬老爱幼,婚丧喜庆不请客送礼,不嗜酒~,不参加赌钱等伤害社會的主题活动,不搞迷信活动。品行端正,遵循社会道德,带领消除一切陈旧观念。

  3、可以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功效。带领实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乡规民约等领域的要求,不机构或参加越级上访、团体上访者、联名鞋上访者,不参加和其它不法宗教信仰主题活动。可以带领缴纳税金,积极主动执行公民义务。

  4、可以带领维护保养社会稳定。主动维护保养村内的长治久安,积极主动协助镇村干部解决矛盾纠纷案件,防患未然;可以帮助进行对青年的思想建设工作中,是党员干部的不参加各种各样宗教信仰主题活动,非党员不可在大清真寺出任一切职位,不可以坚信宗教信仰与朝觐,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状况作斗争。

  5、可以掌握底层动态性,属实向党支部报告底层的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精确明确提出处理的意见和提议。在一些紧急事件中,可以维持政治立场坚定。

  6、带领遵循社会道德。品行端正,严格自律,严格遵守社会道德,基层反映优良。

  7、带领移风易俗活动。不讲排场,不放纵消耗,主动与迷信活动和一切消沉~状况作斗争,带领塑造社会主义新气象。

  8、在长期性出门或拆迁至异地时,可以立即与所属党组织联络。

  老榜样:

  1、带领学习培训和宣传策划现行政策基础理论。能帮助村民委员会积极主动搞好对人民群众的主题教育工作中。

  2、带领维护保养社会稳定。主动维护保养村内的长治久安,积极主动协助镇村干部解决矛盾纠纷案件,防患未然;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状况作斗争。

  3、带领遵规守纪。严格遵守乡规民约,不机构或参加越级上访、团体上访者、联名鞋上访者,不参加和别的非法组织主题活动。

  4、带领遵循社会道德。品行端正,严格自律,严格遵守社会道德,基层反映优良。

  5、带领移风易俗活动。不讲排场,不放纵消耗,主动与迷信活动和一切消沉~状况作斗争,带领塑造社会主义新气象。

  6、带领缴纳税金,积极主动执行公民义务。

  7、带领实行上级领导党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带领进行村内要求的每一项工作目标,不推诿扯皮,不欺上瞒下。

  8、在长期性出门或拆迁至异地时,可以立即与所属党总支部联络。

  第三章 考评方式 与程序流程

  第一步,考评。“三老”工作人员中是党员干部的,村(队)基层党组织融合“三老”工作人员平常主要表现,在民主评议党员交流会上一并开展评定;非党员的,举办支委会对“三老”工作人员整体主要表现开展评定,并用心写好“三老”工作人员评定。

  第二步,汇报审核。村(队)基层党组织对评选的不过关“三老”工作人员的问题或不正确客观事实要做好核查,写下证明文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乡镇政府报告。对评选的出色“三老”工作人员,写下简要事迹,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第三步,核查。城镇对村(队)基层党组织汇报的不过关“三老”工作人员的问题或不正确客观事实开展全方位核查核实,明确处理意见。

  第四步,审核。乡镇政府举办支部大会对村(队)基层党组织汇报的出色“三老”工作人员和不过关“三老”工作人员开展审核。对不过关“三老”工作人员处理意见产生决议后,填好《处置不合格“三老”人员申批表》一式两份,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委组织部报备。审核完毕后,由村(队)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各存一份。

  第四章 奖罚对策

  第四条:对存在的问题非常明显的“三老”工作人员,党组织要立即劝诫、劝勉,促其在一定期内纠正错误,期限内不可以纠正的撤销“三老”工作人员资质。

  第五条:“三老”工作人员在政治信仰等领域产生问题,撤销“三老”工作人员资质。

  第六条:对评比出的出色“三老”工作人员,在年末或“七一”期内开展嘉奖,与此同时在节日期内开展问慰。

  第九章 附录

  第七条:本办法由霍城县委组织部承担表述。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各乡镇街道(核心)党委会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对应的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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