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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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被告方:租赁方(房屋产权证人、下称招标方):
承租人(下称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彼此在公平、自行的基本上,就招标方将房子出租给承包方应用,承包方租赁招标方房子事项,为确立彼此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保证合同。
第一条 招标方保障所租赁的房子符合我国对租用房子的相关要求。房子产证编号: 或购房合同书序号: 附影印件。
第二条 房子的位于、总面积、室内装修、设备等状况:
、招标方租赁给承包方的房子坐落于湖南省株洲市
、房子出租为 。
3、该房子目前室内装修及设备、机器设备状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配件做为招标方依照本合同约定交货甲方采用和承包方在保证合同租用到期交回该房子时的工程验收根据。
第三条 招标方彼此应给予材料:
招标方身份证件: 影印件
承包方应给予长住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证后可打印另一方文档备存。全部影印件仅作此次租用应用。
第四条 租用主要用途、限期及规定:
1、乙方位业主服务承诺,租用该房子仅做为酒店住宿应用。
2、该房产租赁期待定 年。自2019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有特殊情况务必提早一个月通知甲、乙彼此。
、租用到期,招标方有权利取回房子出租,承包方应按期交回房子。
4、承包方如规定租约,则需要在租借到期一个月以前书面形式或手机通知招标方,经甲方允许后,再次签署租赁合同。
第五条 房租及付款方式
1、该房子每季度房租为税后工资RMB 房子出租(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网络等)。
、房子房租付款方式如下所示:房租每季度付款,计每季度 元整。
第六条 合同签订独特承诺:
、承包方须向招标方付款该房子保证金为RMB 元整,如彼此因特殊情况须消除保证合同,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乙彼此,承包方付款给招标方该房子保证金全额的退还给承包方。
第七条 租用期内有关花费及税费
1、 招标方应负责的花费: 租用期内,房子和田地的产权年限税由招标方依规缴纳。
2、承包方缴纳下列花费:
(1)承包方应准时缴纳自主压力的花费(租用期内应用的水电费、电费、煤气费、电视机收视费等)。
(2)假如产生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征缴与租用本房子相关的但合同书中未列举新项目的花费。
(3)招标方不可随意提升合同书中未确立由承包方缴纳的花费。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应用
1、在租期内,招标方应确保房子出租的运用安全性。该房子及隶属设备、电器产品的检修义务均由招标方承担(承包方错误操作以外)。
2、承包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子以及附加设备。如因处理不当导致房子及设备破坏的,承包方应该马上承担修补或经济发展赔付。
3、承包方不可将房子改做别的主要用途,不可更改房屋内的部构造、室内装修或设定对建筑结构有影响的机器设备。租用到期后或因承包方义务造成受损的,除彼此另有承诺外,招标方有权利选用下列支配权中的一种:
(1)依赖于房子的室内装修归招标方全部。
(2)规定承包方恢复正常。
(3)向承包方扣除修复工程项目具体造成的花费。
第九条 没经招标方允许,承包方不可转让、借于租赁房子。
第十条 房屋交货及取回的工程验收
1、招标方应确保租用房子自身及付属设备、机器设备处在可以正常的运用情况。
2、工程验收时彼此共同努力,如对室内装修、器皿等硬件设施、机器设备有质疑理应场明确提出。现场无法检验分辨的,理应面对另一方认为。
3、承包方应于房产租赁到期后,将租赁住宅及付属设备、机器设备交回招标方。
4、承包方交回招标方房子理应维持房子及设备、机器设备的完好无损情况,不可存留物件或危害房子的常规应用。对没经允许存留的物件,招标方有权利处理。
、租用到期合同书当然停止,招标方全额的退回承包方保证金。
第十一条 合同违约责任
租用期内,承包方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取回该房子,并对承包方开展叁仟元扣费。
(1)没经业主书面形式允许,将房屋转租、转出借其他人应用的;
(2)没经业主书面形式允许,拆更改动建筑结构或毁坏房子;
(3)更改本合同约定的租用主要用途或运用该房子开展非法活动的;
(4)托欠租金金十天的,招标方有权利回收房子。
第十二条 别的承诺事宜
1、甲方位承包方给予的房子內的天然气、家用电器、家俱等机器设备,承包方应爱惜应用,若有毁坏,承包方应照价赔偿(除人为要素在外面,如果是起火衰老造成受损的承包方不负责)。
、承包方应恰当应用房子內的天然气、电气设备(如用气特别注意室内通风等),留意用气、用电量工作人员和设施安全性,招标方不承担工作人员和机器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承包方应遵循院內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房子中明细如下所示:
第十四条 保证合同自彼此签名后起效。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及配件一式二份,由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备相同法律认可。
招标方签名: 承包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件码号:
手机: 电话:
详细地址: 地址:
签名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