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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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森林大火的灭火

  第二十二条 一切个人和单位一旦发觉森林大火,务必马上灭火,并立即向本地市人民政府或是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汇报。

  本地市人民政府或是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收到汇报后,务必马上机构本地军警民灭火,与此同时逐步汇报省部级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主管机构。省部级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部门对以下森林大火,理应立刻汇报中间护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

  (一)国界线周边的森林大火;

  (二)重要、超大森林大火;

  (三)导致一人以上身亡或是三人以上受伤的森林大火。

  (四)危害居民区和关键设备的森林大火;

  (五)二十四小时并未浇灭用火的森林大火;

  (六)未开发设计初始林地的森林大火;

  (七)省、自治州、市辖区交界处地域危险因素大的森林大火;

  (八)必须中间援助灭火的森林大火。

  第二十三条 灭火森林大火,由地方市人民政府或是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统一安排和指引。收到灭火指令的个人和单位,务必快速赶往特定地址,资金投入灭火。

  扑救森林大火不可鼓励残废工作人员、孕妈妈和少年儿童参与。

  第二十四条灭火森林大火时,气象部门理应搞好与火灾事故相关的天气实况;铁路线、交通出行、民用航空等单位,理应优先选择给予交通运输专用工具;邮电部门理应确保通讯的通畅;民政理应妥善解决灾民;公安机关理应立即依法查处森林大火案子,加强治安管理条例;商业服务、供应、粮食作物、物资供应和环境卫生等单位,理应搞好物资和诊疗急救等工作中。

  第二十五条 森林大火浇灭后,对火灾事故现场务必全方位查验,清除余火,并留出充足工作人员看管火灾现场,经本地市人民政府或是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查验工程验收达标后,即可退出看管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因灭火森林大火受伤、伤残或是放弃的我国员工(含聘用制职工和零工,相同),由其所属单位给与诊疗、慰问金;非国家员工由着火企业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相关主管机构的要求给与诊疗、慰问金。着火企业对着火沒有义务或是的确乏力压力的,由地方市人民政府给与诊疗、慰问金。

  第二十七条 灭火经费预算依照下面要求付款:

  (一)我国员工参与灭火期内的薪水、差旅费,由其所属单位付款;

  (二)我国员工参与灭火期内的日常生活补助金,非国家员工参与灭火期内的误工费补助与生活补助金,及其灭火期内所耗费的其它杂费,依照省、自治州、市辖区政府規定的规范,由火灾事故肇事者企业或是肇事者本人付款;火因不清的,由着火企业付款。

  第一章条例

  第一条 为合理防范和扑灭森林大火,维护自然资源,推动林果业发展趋势,维护保养当然生物的多样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要求,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林防火,就是指山林、树木和林地类火灾事故的防止和灭火。除大城市的城区外,一切护林防火工作中,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护林防火工作中推行“防患于未然,积极主动解决”的战略方针。

  我国积极支持护林防火科研,营销推广和应用优秀科技进步。

  第四条 护林防火工作中推行各个市人民政府行政部门领导层承担一制。

  各个林果业部门对护林防火工作中承担关键义务,林地各企业都需要在地方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下,推行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责任制。

  第五条 防止和扑灭森林大火,维护自然资源,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 护林防火机构

  第六条 我国开设中间护林防火总指挥部,其岗位职责是;

  (一)查验、监管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我国护林防火工作中的战略方针、现行政策、政策法规和重要行政部门对策的执行,具体指导各地区的护林防火工作中;

  (二)机构关于地域和单位开展重要森林大火的灭火工作中;

  (三)协调解决的省、自治州、市辖区中间、单位中间相关护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决定相关护林防火的别的经济责任审计。

  中间护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建在国务院办公厅林业局主管机构。

  第七条 地区各个政府应该依据具体必须,机构相关部门和本地驻兵开设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承担本地方的护林防火工作中。倒级以上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理应开设公司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中。

  地区各个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的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落实我国护林防火工作中的战略方针、现行政策,监管本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

  (二)开展护林防火主题教育,制订护林防火对策,机构人民群众防止森林大火;

  (三)机构森林防火安全查验,清除火灾安全隐患;

  (四)机构护林防火科研,先进集体技术性,学习培训护林防火专业技术人员;

  (五)查验本地域护林防火设备的策划和基本建设,机构相关企业维护保养、管理方法防火安全设备及机器设备;

  (六)把握火灾动态性,制订灭火预备方案,统一安排和指引灭火森林大火;

  (七)相互配合相关行政机关调研解决森林大火案子;

  (八)开展森林大火统计分析,创建火灾事故档案资料。

  未设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的地区,由平级林果业主管机构执行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的职贵。

  第八条 林地的国营企业林果业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军队、铁路线、大农场、农场、工矿企业、保护区和其他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村屯、农村集体经济,理应创建相应的护林防火机构,在地方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下,承担本系统软件、本公司范畴内的护林防火工作中。

  山林灭火工作中推行动员群众与专业团队紧密结合的标准,林地全部企业都理应创建人民群众灭火队,并留意加强练习,提高工作能力;国营企业林管局、农场,还务必机构技术专业灭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域交界处的林地,相关地区市人民政府理应创建护林防火联防机构,商议带头企业,明确联防地区,要求联防规章制度和对策,查验、催促联防地区的护林防火工作中。

  第十条 地区各个政府和国营企业林果业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依据具体必须,可以在林地创建护林防火工作平台、监测站等防火安全机构,配置工作人员。护林防火监测站的设定,由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或职业受权的企业准许。护林防火监测站有权利对穷巷的车子和员工开展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我国和省、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理应依据具体必须,在大规模国有制林地进行航空公司护林,加强军事山林警卫部队的基本建设,明显提高护林防火的系统化、智能化水准。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地的基层,理应配置做兼职或是职业护林员。护林员在护林防火层面的主要岗位职责是:巡护山林,管理方法郊外用火,立即汇报火灾,帮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森林大火案子。

  第三章 森林大火的防止

  第十三条 地区市人民政府理应机构划分护林防火责任区。明确护林防火义务企业,创建护林防火义务规章制度,按时做好查验。

  在林地理应创建军民联防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各个政府理应机构习惯性的护林防火主题教育,搞好森林大火防止工作中。

  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理应依据本地方的自然条件和火灾事故产生规律性,要求护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限内发生持续高温、旱灾、风大等高线火灾气温时,可以划分护林防火戒严区,要求护林防火禁严期。

  第十五条 护林防火期限内,在林地严禁户外用火;因特殊情况必须用火的,务必严格执行下列要求。

  (一)烧荒、烧草地、烧灰积肥、烧田坎、烧秸棵、炼山植树造林和火烤防火隔离带等生产经营性用火,务必通过县市级政府或 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受权的企业准许,领到生产制造用火许可证书。

  经准许开展生产制造用火的,要有专职人员承担,事前做好防火隔离带,提前准备灭火专用工具,有安排地在三级风下列的天气状况用火,坚决杜绝起火。

  (二)进到林地的工作人员,务必拥有本地县级以上林果业主管机构或其受权企业签发的进到林地证实。

  从业林副业生产的工作人员,理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主题活动,挑选安全性地址用火,在周边设立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务必完全灭掉余火。

  (三)进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山林运营区域内主题活动的,务必拥有经省部级林果业主管机构受权的山林运营企业签发的进到林地证实。

  第十六条 护林防火期限内,在林地工作和根据林地的各种各样机动车,务必加设防火安全设备,并实行别的合理对策,坚决杜绝漏火、吐火和电力机车间瓦掉下来造成火灾事故。行车在林地的动车组列车和公交车,司乘人员要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文化教育,坚决杜绝游客丢掉火源。

  在铁路沿线有引发火灾事故风险的地区,由护林防火义务企业设立防火隔离带,配置巡护工作人员,搞好巡查和救火工作中。

  在林地郊外实际操作工业设备的工作人员,务必遵循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起火。

  第十七条 护林防火期限内,禁止在林地应用枪支捕猎;开展实兵演练、工程爆破、勘测和作业等主题活动,务必由省部级林果业主管机构受权的山林运营企业准许,并采用消防安全对策,搞好扑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护林防火禁严期限内,在林地禁止一切郊外用火,对有可能造成森林大火的机械设备和市民日常生活用火,理应产格管理方法。

  第十九条 各个政府理应机构相关部门有准备地开展林地的护林防火设备基本建设:

  (一)设定火灾瞭望台;

  (二)在国界线里侧、林内、林下及其村屯、工矿企业、库房、院校、军队营区、关键设备、风景名胜和改革革命圣地等周边,设立防火隔离带或是构建防火安全防护林带;

  (三)配置防火安全交通运输专用工具、探火救火器材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关键林地,修建防火安全路面,创建防火安全物资储备库房。

  开发设计林地和一片植树造林,理应与此同时制订护林防火设备的建设规划,同歩执行。

  第二十条 省、自治州、市辖区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部门理应创建护林防火特种车辆、器械、机器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应用管理制度,按时做好查验,确保防火安全救火必须。

  第二十一条气象部门和农业主管机构,理应协同创建山林火灾检测和预告片站(点)。各个气象部门,理应依据护林防火的规定,搞好山林火灾气温检测气象预报工作中,尤其要搞好高火灾夭气预报工作中。报刊、广播节目、电视机单位,理应立即公布山林火灾天气预告和高火灾气温报警。

  (三)对此条第二项所说花费,火灾事故肇事者企业、肇事者本人或是着火企业的确乏力付款的一部分,由地方市人民政府付款。

  第五章 森林大火的调研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八条 森林大火分成:

  (一)森林火警:被害山林总面积不够一公顷或是别的林地类着火的;

  (二)一般森林大火:被害山林总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够一百公亩的;

  (三)重要森林大火:被害山林总面积在一百公亩以上不够一千公顷的;

  (四) 超大森林大火:被害山林总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产生森林大火后,本地市人民政府或是护林防火总指挥部,理应立即机构相关部门,对着火的时长、地址、缘故、肇事人,被害山林总面积和堆积,灭火状况、物资供应耗费、别的财产损失、人身安全死伤及其对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干扰等开展调研,计入档案资料。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列出的森林大火,及其烧入居民区、损坏关键设备或是引起别的严重损失的森林大火,由省部级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主管机构创建专业档案资料,报中间护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区各个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主管机构,严格按照森林大火统计分析报告书的规定,开展森林大火统计分析,报上一级主管机构和平级统计分析单位。森林大火统计分析报告书由国务院办公厅林业局部门制订,报国家数据单位报备。

  第六章 奖赏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 有以下个人事迹的个人和单位,由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给与奖赏:

  (一)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政策法规,防止和灭火对策给力,在本行政区域或是护林防火义务区域内,持续三年以上未产生森林大火的;(二)产生森林大火立即采用强有力对策,积极主动机构灭火的,或是在灭火森林大火内起表率作用功效,有丰硕成果的;

  (三)发觉森林大火立即汇报,并竭尽全力灭火,防止导致严重损失的;

  (四)发觉纵火案个人行为,立即劝阻或是举报汇报的;

  (五)在依法查处森林大火案子中作出贡献的;

  (六)在护林防火科研中有创造发明的;

  (七)持续从业护林防火工作中十五年以上,工作有考试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以下第一项至四项个人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处罚或是警示;有第五项个人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处罚或是警示;有第六项个人行为的,勒令期限升级植树造林,损失赔偿,可以处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处罚:

  (一)护林防火期限内,在野外抽烟、随便用火但未导致损害的;

  (二)违背本条例要求私自进到林地的;

  (三)违背本条例要求应用机动车和工业设备的;

  (四)有山林火灾安全隐患,经护林防火总指挥部或是林果业主管机构通知不用清除的;

  (五)不听从灭火指挥机构的指引或是耽误灭火机会,危害灭火抗灾的;

  (六)过错造成森林大火,并未导致严重损失的。

  对有前述所列个人行为之一的责任人或是在护林防火工作上有渎职个人行为的工作人员,还能够视剧情和伤害不良影响,由其所属单位或是主管部门给与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要求的行政处罚法,由县级以上林果业主管机构或其受权的企业决定。

  被告方对林果业主管机构或其受权的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法决定不服气的,可以在收到惩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又不执行的,林果业主管机构或其受权的部门可以申请办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背护林防火管理方法,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要求理应惩处拘押的,由公安部门决定;剧情和伤害后果很严重,组成犯罪分子的,由司法部门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录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说的林地,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划分,报国务院办公厅林业局主管机构报备。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办公厅林业局主管机构承担表述。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本条例,融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执行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五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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