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2019医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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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遵义市社保局获悉,该市制定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新规,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医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下文是遵义医保新政消息,欢迎阅读!

遵义20xx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提高 医保新政4月施行

  据介绍,政策调整后,该市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社区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省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同时,调整门诊留观报销比例为50%,且门诊留观时间不得超过3日,超过3日后发生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规范门诊慢特病病种为32种,并提高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为60%。慢特病的报销范围、疗程、定额标准等,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遵义市医疗保险专家组讨论后,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另行确定。

  增加门诊统筹待遇。参加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群,在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的,发生的符合该市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限额为每年60元/人,年度定额仅限当年使用,不结转到下一年度。

  新增加重大疾病报销。对儿童先心病等35种常见多发重大疾病建立多重报销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进入重大疾病报销。合规费用按80%报销(1。合规费用是指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符合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项目费用;2。重大疾病儿童年龄界限为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健康体检费用以及住院治疗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健字号保健品、消字号消毒制剂和中药饮片以及家用的医疗器械费用;使用除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的预防接种疫苗费用;参加大额医疗救助个人缴费费用;购买本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费用;参加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直系亲属参加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领过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用。

  此外,从今年9月1日起,遵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50元/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40元;“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助150元(具体缴费流程为参保对象全额缴费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

宝鸡居民医保新制度 看病报销城乡同待遇

  从20xx年1月1日起,宝鸡市将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宝鸡市的“城里人”和“农村人”将纳入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缴费、就医报销不再有差别。

  逐步统一城乡报销模式

  据了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包括具有本市区域户籍但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20xx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时间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值得一提的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三无”人员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模式将逐步统一为:住院报销+门诊报销(含门诊特殊慢性病)+大病医疗保险报付(按全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大病保险报付封顶线

  每人每年30万元

  参保患者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90%报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78%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2%报销。

  参保患者在市域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0%报销;参保患者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律不予报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除外)。此外还对18周岁以下、因伤住院以及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疾病的参保患者住院报销有进一步规定。

  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封顶线累计(单次)每人每年为3万元,3万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付,大病保险报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报销实行即时结算

  据悉,在住院报销管理上,对药品目录、自费项目、医用耗材、床位费用、输血费用、出院带药、院外检查、院前急救、院前检查、医疗价格、新生儿待遇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床位费用:一级协议医疗机构每人每天床位费10元以下,二级协议医疗机构每人每天床位费20元以下,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每人每天床位费30元以下全部纳入按比例报销。超出部分由协议医疗机构先期告知,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自付。

  参保患者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均实行即时结算。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模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调动医疗机构控费积极性,这次宝鸡市还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全市按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三个层次设定住院单病种108种、口腔单病种6种和41种日间手术及门诊一般康复治疗项目

  总之,随着宝鸡市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将要享受到更加惠民、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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