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官沟通有什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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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庭上,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如何跟大法官沟通交流呢?下边我给大家梳理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期待能帮上你。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刑事辩护律师与大法官沟通交流存在的问题一、立案侦查环节

  立案侦查大法官回绝接受立案侦查原材料,不予立案的几类普遍情况:

  1、因递交的原料不全不予立案,如授权委托办理手续不全、身份证件不全、关键直接证据原材料不全;

  2、因递交的起诉状不符合规定不予立案,如被告方真实身份状况不完善或不正确、被告方联络

  方法不确立、提起诉讼地人民法院填好不正确、被告方签字或盖公章不符合规定;

  3、因行为主体不正确或不确立回绝立案侦查,如忽略被告方、当事人列举太多、不正确列举第三人;

  4、因所管不确立回绝立案侦查,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属于受案人民法院所管、被规定去有管辖的其他人民法院;

  5、因没法判定回绝立案侦查,如新口种类案子、刑事辩护律师没法确立基本法律事实、大法官不可以明确案由;

  6、因诉请不确定或其它缘故回绝立案侦查,如请求事项不确立、起诉标底不确立、诉请互相分歧、诉请与基本法律事实互相分歧、规定分案(一案一诉)提起诉讼。

  以上情况,谭芳刑事辩护律师强调,刑事辩护律师要与立案侦查大法官开展有效的沟通,务必剖析缘故,有所差异。

  如果是自己的主观因素,则必须采用谦虚的心态,积极反省自身的工作失职,要求马上更正或过后更正。

  如果是与大法官了解上的差别,理应采用细心表述与虚心请教紧密结合的方法,尽量劝服大法官。

  如果是法官故意为难或明确提出严苛规定,刑事辩护律师则需要采用强词夺理与规定举报紧密结合的方法。

  谭芳刑事辩护律师说,律师在与立案侦查大法官沟通交流理应留意下述一些问题。如:

  1、公文上应细心审校、原材料上应准备工作,防止低等不正确;

  2、起诉状上联系电话尽可能详尽,便捷大法官搜索;

  3、针对案由或所管问题不确立、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尽量在起诉状中的客观事实与原因一部分开展详尽的客观事实叙述及法律条款的主要适用;

  4、针对起诉想法不确定性的,在起诉状中针对客观事实及原因的表述尽量言简意赅,不但减少了上诉大法官的核查时长,还为案件的转变留下了解决的室内空间;

  5、事前与被告方商议明确适宜的起诉标底,切忌临时性填好;

  6、要铭记立案侦查的目地,不必与立案侦查大法官开展不必要的争执。

  刑事辩护律师与大法官沟通交流存在的问题二、审理环节

  谭芳刑事辩护律师说,这一环节刑事辩护律师常常碰到的阻碍有:

  1、程序流程上的阻碍,如大法官迟迟不开庭审理;

  2、不予以出具调查令或开展调研;

  3、不予以开展诉讼保全或变动保全措施;

  4、其他要求不被准予(如延期开庭、质证等)。

  5、刑事辩护律师在开庭审理中讲话常常被审判员切断,被大法官牢牢地询问、不被信赖,乃至被冷嘲热讽;

  6、了解见证人时被大法官劝阻;

  7、法庭辩论时讲话不被大法官关心和聆听;

  8、被规定递交看起来与此案不相干的直接证据;

  9、被大法官施压,鼓励撒诉或接纳协商意见;

  10、有一些刑事辩护律师乃至与大法官产生猛烈争吵。

  谭刑事辩护律师说,律师要在起诉中与大法官开展有效的沟通,务必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最先保证重视法院、重视大法官。

  反映在重视大法官的权威性。刑事辩护律师理应仪表盘庄重、谦逊有礼;心态谦恭、心态适度;

  2、重视敌人、重视另一方被告方;

  3、刑事辩护律师务必准备工作,了解案件。在表示时条理清晰、语言表达简约。

  4、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应对差异种类的大法官采用不一样的沟通方式,因人有所不同的、应时而变。

  谭刑事辩护律师说,通常大法官有专业化的大法官、经验性的大法官、学院派的法官这些。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对于这种类别的法院或者深入分析罪刑法定,或者紧密配合协商。

  对于此事,谭刑事辩护律师一一举例子,并研究其开庭审理特性,明确提出不一样应对方式。

  4、起诉中与大法官沟通交流时要特别注意不能与大法官对立面,切勿争执。

  5、要立在高过被告方的角度看待问题。

  要细心征求大法官意见,从维护保养平稳与融洽的视角帮助法院尽可能多做自己本人的工作中,不必一味追求完美上诉的结论,反而是真真正正处理被告方的纠纷案件。  刑事辩护律师与大法官沟通交流存在的问题三、实行环节。

  刑事辩护律师在实行环节常常碰到的问题有:

  1、没法联络执行法官;

  2、大法官实行不到位;

  3、被大法官施压,强制规定执行和解。

  针对那样的状况,谭刑事辩护律师提议,刑事辩护律师或是要尽可能与大法官多联络,乃至必须督促。

  怎样联络与督促,谭刑事辩护律师谈了一些小技巧。

  如有可能,律师尽可能给予实行案件线索、调解方案。

  总而言之,谭刑事辩护律师说,律师在与大法官沟通交流的操作过程时要从多方面视角去考量问题,

  以维护保养被告方合法权利的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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