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事迹:雷锋三大感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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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迹材料一)

  雷锋,(1940--1962),中国解放军一心一意服务于人民的榜样,共产主义社会战士职业。湖南省望城县人。1949年参与儿童团,出任少年儿童团团长。1954年添加了中国少年先锋队。1956年在乡市人民政府当报道员。不久,调到中国共产党望城县委会当国家公务员,被评选为工作中榜样。1957年2月8日添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参与沩水工程项目、团山湖大农场和包钢的基本建设,多次被评选为劳模和优秀经营者。1960年参与中国解放军,被纳入通信兵某旅运送连四班当汽车兵,同一年添加我党。当抚顺望花区友谊人民公社创立时,他把自己在厂家和军队囤积的100块钱捐赠给公社。当他获知葫芦岛市地域遭到百年难遇的大洪水灾害时,又将100元寄来了辽阳市委。他还十分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发展,出任驻扎地附近小学少先队高校辅导员。在参军不上三年的时间段里,立功受奖二等功一次、三等功2次,被评选为节省模范,喜获榜样团员头衔,参加过沈阳部队团委意味着大会。1961年升为组长,被评为白山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牺牲。1963年1月7日国防部长取名他死前所处的班为“雷锋班”。同一年3月5日毛主席亲笔写提字“向雷锋同志学习培训”。周总理提字“向雷锋同志学习培训: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红色精神,为民造福的共产主义社会设计风格,义无反顾的工人阶级士气”。彭德怀提字“学习雷锋,做毛泽东主席的好战士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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