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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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保险资产范畴(家庭保险)

(一)房子子以及附着物;

(二)服饰、家俱、电器产品、文化艺术娱乐用品。

二、保险条款

商业保险资产在保单注明的详细地址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承担赔付:

(一)火灾事故、发生爆炸;

(二)遭雷击、雹子、极端天气、水灾、崖崩、沙尘暴、冰棱、山体滑坡和洪涝灾害造成塌方或下移;

(三)上空运作物件跌落、外部物件坍塌;

(四)风暴或大暴雨使房子关键构造(墙体、房顶、钢屋架)坍塌;

(五)放置于屋内的商业保险资产,因遭到外界的、有突出印痕的偷盗、打劫。

第四条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为避免或降低商业保险资产的损害所支出的必需的、有效的花费,本公司承担赔付,但该项花费的赔偿金额最大不超过保险费用。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商业保险资产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辜负承担责任:

(一)地震灾害、大海啸;

(二)战事、作战、暴乱、出故障、收走、征用土地;

(三)核反应、辐射或公害病;

(四)受益人或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刻意个人行为或过失;

(五)商业保险资产自身缺点、存放不当、质变、发霉、返潮、虫咬、当然损坏。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付:

(一)电器产品因应用过多或超工作电压、碰线、走电、本身发烫等因素所产生的本身毁损;

(二)堆积于露台或室外的资产,或用芦席、麦草、油毡纸、麦秆、芦苇叶、竹竿、白帆布等原材料为墙体、顶棚的简单加油站罩棚下的资产及加油站罩棚,因为风暴、大暴雨、偷盗或打劫所产生的损害;

(三)未按要求工程施工造成房屋建筑地基下陷下移,房屋建筑发生缝隙、坍塌的损害;

(四)受益人的家人或聘请工作人员或同住人或住宿人偷盗或放任别人偷盗商业保险资产而产生的损害;

(五)商业保险资产在存放点所空置或没有人照看超出七天的情况下遭到的偷盗损害;

(六)因窗门没关导致商业保险资产遭到的偷盗损害;

(七)在产生本条文第三条一、二、三、四项注明的保险事故时商业保险资产遭到的偷盗、打劫损害。

四、保险费用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用依据商业保险资产的实际价值明确,并在保单上分项目注明。

第八条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署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

五、赔付解决

第九条受益人理赔时,理应向本公司给予保单、损害明细和其它需要的单据。

第十条商业保险资产遭到保险条款范畴内的损害时,本公司依照保险理赔那时候商业保险资产的实际价值测算赔付,但最大不超过保单分项目注明的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商业保险资产遭到一部分损害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再次合理,但其保险费用相对应降低。降低额度由本公司出示批单注释。

第十二条产生保险条款范畴内的损害后,应由第三者赔付的,受益人能够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理赔。受益人如向本公司理赔,应自接到赔偿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迁移向第三者代位求偿理赔的支配权。在本公司履行代位求偿理赔支配权时,受益人应主动帮助,并向本公司给予需要的文档及相关状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产生时,如另有别的商业保险对同一商业保险资产保险投保同一义务,不管该商业保险是不是由受益人或别人购买保险,本公司仅按比例承担赔付。

第十四条受益人的理赔限期,自其了解保险事故产生之日起,不能超过2年。

六、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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