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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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党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细则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 经联合会允许,党支部第二届联合会设委员会5名,选举工作由第一届联合会明确的召集人组织。

二、 党支部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第一届联合会候选人,交广大党员充足斟酌探讨后,经*党委会拟同意,递交党员大会竞选。

三、 竞选选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差额选举。

四、 参加这次会议的共产党员,有权利对侯选人完全同意,不同意或放弃。允许的在其名字下边空格符内画“○”,不同意的在其名字下边空格符内画“×”。放弃的不画一切标记。

五、 候选人获得的允许票应超出实到人数的过半数为入选。

六、 网络投票后,现场开展记票,记票结论及入选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并将选举结果报厂党委会审核。

七、党支部联合会 竞选设监票人3名,记票人2名,侯选人不可出任监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过程开展监管,记票人们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八、 本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起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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