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货物运输汽车出租的管理方法,确保旅客、经营人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利,推动货物运输汽车出租领域的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融合当地具体,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货物运输汽车出租(下称的士),就是指经营人获得的士运营所有权,依照旅客意向给予客运服务,依照里程数和时长计费的五座下列轿车。

本办法所指经营人就是指从业的士运营的公司、个体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当地城区出租车的运营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 福州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是出租车行业的主管部门,承担组织实施本办法;福州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承担对的士生产经营执行日常监管。

市公安交通、整体规划、财政局、物价水平、环境保护、工商局、税收、质量技术监督、人力资源局社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理应按照分别岗位职责,一同搞好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方面。

第五条 的士行业发展规划理应做为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构成部分,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应该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必须编写的士发展趋势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人民政府依据的士发展趋势总体规划和市面供需情况,对的士发展规模执行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明确并发布的士推广总产量。

第六条 激励的士推行产业化、企业化运营,创建产权年限清楚、责任一致,合乎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租汽车公司。

的士企业应当提升管理能力,推广使用环境保护、环保节能车子,运用现代化的监管指引调度管理系统。

第七条 的士经营人和驾驶人员理应依规运营、诚信友善、公平交易、行车安全、文明服务。

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和的士经营企业应创建突发事件处理规章制度,接纳举报和监管。

第八条 出租车行业研究会是的士经营人自愿参加的社团组织,理应按照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融洽、服务项目的功效,帮助相关部门搞好出租车行业运营管理方面,催促的士经营人、从业者依规运营和文明服务,并依规维护保养经营人的合法权利。

第二章 的士运营所有权

第九条 从业的士运营的公司和本人,应该按照本办法要求有偿服务获得的士运营所有权。

的士运营所有权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运营应用管理权限一部车应用。使用时间内,应用该所有权的打车能够按规定申请办理车子升级。

第十条 新推广的士运营所有权采用评标方法授于满足条件的公司,使用期限不超过十年。

第十一条 的士运营所有权期限届满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免费取回,并采用招投标的形式再次推广,再次投入的承包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年。原运营所有权持有者参与竞价的,相同条件下可优先选择获得运营所有权。

本办法执行前已获得的士运营所有权但未确立使用期限的,其运营所有权能够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获得的士运营所有权的公司或个体户理应与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签署承包权应用合同书,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依规备案后授予的士运营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的士运营所有权自获得之日起满三年即可出让,公司经过企业兼并、回收等方法获得所有权的以外。

出让时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纳税收,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申办工商变更,公安机关、工商局等单位依据运营所有权工商变更状况申请办理有关办理手续。没经备案的,出让失效。

公司企业获得的出租汽车运营所有权不可出售给个人的。

个体户转让出租车运营所有权的,转让的企业应当合乎本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的标准;转让的个体理应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当地长住户口。

第十四条 的士运营所有权依规质押贷款的,理应向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申请办理登记。

第三章 的士经营人

第十五条 公司、本人理应在获得的士运营资格证书、车辆运营证,请在汽车驾驶员获得货运资格证及服务项目监督卡后,即可从业的士运营主题活动。

严禁仿冒、仿冒的士运营牌证、标志从业运营主题活动。

第十六条 从业的士运营的公司,应该具有下列标准:

(一)具有公司主体资格且注册资金做到要求规范;

(二)有符合要求规范、总数规定的出租车辆、服务设施、机器设备、标示;

(三)有稳固的办公场地和与企业规模相一致的专门地下停车场;

(四)有优良的金融机构资信评估和经营情况;

(五)有与经营业务相一致的并经学习培训考试通过的驾驶人员,有与经营业务相一致的技术性、会计和运营企业管理人员。

前款上述各类条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制订细则并发布。

第十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理应制订的士企业等级规范,按时深入开展的士公司等级评定,并将鉴定结论向社会发展发布。

从业的士运营的个体户申请办理创立的士公司的,应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满足本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的标准。

激励、帮扶的士公司经过企业兼并、回收等方法扩大规模、提高级别。实际政策扶持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的士经营人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严苛执行管理责任,增强对驾驶人员继续再教育,贯彻落实文明行车、文明服务、生产安全、车容车况检查等各类管理制度;

(二)依规与驾驶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经营合同),依规为驾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花费,维护保养聘请驾驶人员的合法权利;

(三)对客人的举报,应该立即调研解决,在审理之日起3日内给出回应;

(四)听从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道路运输管理组织等管理部门的监管定期检查具体指导管理方法;

(五)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其它规定。

的士公司还应该制订和贯彻落实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立即劝说和劝阻。

第十九条 从业的士运营的个体户授权委托的士企业经营管理,理应签署书面合同,并向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备案登记。

受委托的的士企业应当提升对委托管理的汽车以及驾驶人员的监管,机构驾驶培训,申请办理相关证书和车辆审验等办理手续,帮助受托人以及驾驶人员处理运营情况下发生的情况。

第二十条 市交通运输、价钱主管机构应该依据出租车运营成本费、企业等级等要素有效制订承包费、管理费用参考价并向社会发展发布。

的士公司、个体户、驾驶人员中间的承包费、管理费用规范理应依据参考价明确,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办理备案。

第四章 驾驶人员与乘车人

第二十一条 汽车驾驶员理应具有以下标准,并依法获得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签发的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

(一)有当地长住户口或获得公安部门下发的当地临时居住证一年之上;

(二)获得C1之上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车龄;

(三)身心健康,年纪不超过六十岁;

(四)三年内无重要之上道路交通事故关键或是同等责任纪录;

(五)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考试通过。

第二十二条 汽车出租经营人理应聘请获得货运资格证的汽车驾驶员。

汽车驾驶员从业货物运输主题活动的,理应持与的士经营人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经营合同)、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向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注册申请并领到服务项目监督卡。

的士经营人理应在汽车驾驶员申请办理货物运输资质申请注册后再分配入岗,汽车驾驶员的申请注册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汽车驾驶员理应为旅客提供便利、立即、安全性、环境卫生、文明行为的服务项目,对老、弱、病、残、孕及其急缺救治的工作人员优先选择供车。

如遇抢险救援、关键货物运输集散点供车严重不足、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经营人及驾驶人员理应听从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的统一运营和指引。

第二十四条 汽车驾驶员在经营期内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随身携带车辆运营证、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按照规定置放服务项目监督卡,推行亮证服务项目;

(二)服装干净整洁、语言表达文明行为,不再车里抽烟,不往车窗外丢掉脏物;

(三)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政策法规,不可闯红灯违章,违规停车、高速行驶、拐弯或掉头,车辆行驶时不能应用手机;

(四)挑选最快捷或旅客规定的线路行进,因事确需绕路时,理应属实向旅客说明情况;

(五)乘载旅客时不可拉拢别的旅客合乘;

(六)正确使用里程数计价表,依照里程数计价表表明额度扣除运输费,积极出示的士专票;

(七)按照规定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终端;

(八)及时归还旅客遗失在经营车子上的物件,没法偿还的,立即提交所属的士公司、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或是公安部门;

(九)在配有的士运营网站的场地,应该在规定的运营网站内排长队载人,不可离去车子拉拢旅客或在运营网站外招客;

(十)向客人给予持续的物流运输,不可甩客、勒索旅客,不可私自拆换车子。

第二十五条 的士经营人和驾驶人员理应按照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明文规定的交班日程安排交班,交班时长理应在车体显著部位标志。

第二十六条 除以下情况外,汽车驾驶员不可回绝载人:

(一)旅客患精神疾病或嗜酒,无平常人守候;

(二)旅客规定进到禁行路段或规定超重行车;

(三)旅客带上易燃性、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它管控物件;

(四)旅客运用的士开展违法违纪主题活动;

(五)旅客规定不按规定应用出租车计价器付钱。

第二十七条 汽车驾驶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作拒载:

(一)在待租情况下,回绝给予载人服务项目;

(二)载人中途无正当理由终断服务项目;

(三)在的士运营网站内不服从管理工作人员调遣。

第二十八条 的士因交班或其他原因中止载人的,理应事前在显著部位表明“中止载人”标示。

出租车辆遇出租车计价器回程误差失效的,理应中止载人。

第二十九条 非当地城区的士不可从业起始点在当地城区范畴里的的士运营主题活动。

第三十条 旅客理应文明出行,不乱扔废料,不吸烟,不破损车子。

第三十一条 旅客理应按照里程数计价表表明额度付款车钱,及其规范的过河、路过、衔接、汽柴油额外等花费。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旅客能够回绝付款租费:

(一)不使用出租车计价器或不按规定应用出租车计价器;

(二)不出示收费票据;

(三)车子在发展费里程数内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无法完成运输服务项目。

第三十二条 的士货运价格推行统一标准。

市价格管理制度单位会与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依据运输市场具体情况,有效制订货运价格规范,并创建货运价格与石油价格协调机制,适度调节货运价格。

第五章 车子与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 的士理应合乎下列规定:

(一)合乎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要求的出租车辆标准规范;

(二)车牌号清楚齐备,顶棚置放疏散指示灯,车身颜色符合要求色彩,两边标出运营公司名称和监督电话;

(三)组装经计量检定达标的的士全自动打印票据里程数计价表,贴到里程数货运价格表和禁烟标志;

(四)组装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终端设备,并保障其处在一切正常运行状态;

(五)车容干净整洁、车子设备完好无损。

应用燃气汽车从业的士运营的,还应该依规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检测登记,并遵循特种设备安全应用管理方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的士升级期限不超过五年,自车子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测算,实际升级期限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依据车系、车辆状况、排量等要素有效明确。升级车子理应合乎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的士做到升级期限的,理应终止运营,办理营运证件销户和升级办理手续,拆卸、缴销的士相关运营标示、设备。

第三十五条 的士理应维持车辆状况优良,按规定开展维护保养和检测。

的士车容车辆状况理应符合要求规范,不符合要求规范的,不可从业运营主题活动。

第三十六条 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应该创建我市连接网络的的士监管指挥调度系统,的士企业应当创建与其说相配套的生产调度工作平台。的士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信号能够连接公安机关报警设备。

第三十七条 城区的士候客网站设定理应列入城市规划建设整体规划。城市建设客运枢纽站、飞机场、地铁站、港口、汽车站、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大中型经贸区、医院门诊、商务酒店、游玩景点等关键客流量集散中心场地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合,理应配套建设的士完全免费候客网站。

第三十八条 激励的士企业建设出租车综合服务站,服务点应具有歇息、餐馆、保洁服务、检修等服务功能。的士综合服务站基本建设依照大城市公用事业用地性质分类供地,由平级财政局给与适度补贴。

第三十九条 市公安交通单位理应依据便捷旅客的基本原则和城市交通标准,对的士行驶路线和停靠点点开展设定并适度调节。

第六章 监管

第四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机构理应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和程序流程对的士货物运输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执行监督管理时,应该有两位之上稽查人员参与,

并提供执法证件。

的士经营人、汽车驾驶员理应接纳交通运输主管机构、道路运输管理组织等执法部门依规执行的查验,事先给予相关材料,不可回绝、防碍、阻碍。

第四十一条 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每一年对的士有关状况进行验审,请在运营证上进行统计。验审不过关的,勒令终止运营,限期改正。

第四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对的士公司推行本年度管理方法目标考核,并对企业资质等级、基本条件、经营行为、生产安全、履行责任和管理能力等领域开展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给予奖罚。实际考评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再行制订。

第四十三条 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推行计分制管理方法,由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对汽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服务水平、文明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开展年终考核。交通违章计分超出要求分数的汽车驾驶员,应该再次参与汽车驾驶员专业技能培训。

第四十四条 的士公司、驾驶人员得到地市级之上光荣称号的,应给予奖励。

第四十五条 旅客、经营人和驾驶人员的正当权益遭受侵害的,有权利向市道路运输管理组织或相关部门举报。旅客举报时需要给予车钱税票及搭车状况等相关直接证据。接受举报的组织、单位应该在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将处置结果告之投诉者。

第四十六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工作员不可有以下侵害经营人合法权利的情形:

(一)摊派或扣除非法定花费;

(二)授予非法定证、照、卡;

(三)滥用职权免费乘坐出租车;

(四)权力乱用扣押的士或证件;

(五)强制性选购非法定的或特定企业的物件;

(六)别的侵害经营人合法权利的情形。

第七章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未获得的士运营所有权从业运营主题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条例》要求依法查处。

违背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要求的,由人力资源局社保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惩罚。

第四十八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的士经营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处以5000元之上20190元以内处罚:

(一)违背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或是第二款要求的;

(二)违背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的;

(三)的士企业经营管理的的士,违背本办法要求一年内被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惩罚的机动车辆数超出公司车子数量20%的;

(四)未按照规定验审或审验不过关仍从业运营主题活动的。

第四十九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的士经营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处以1000元之上3000元以内的处罚:

(一)聘请未获得货运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安全驾驶的士从业生产经营的;

(二)聘请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册流程的工作人员安全驾驶的士从业生产经营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装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

(四)违背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要求之一的。

第五十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汽车驾驶员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处1000元之上2019元以内处罚;情节严重的,勒令终止运营:

(一)未获得汽车出租驾驶人员货运资格证或持失效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从业运营的;

(二)违背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要求的;

(三)不使用、不按规定应用出租车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表明额度收费标准的;

(四)私自调节出租车计价器危害运营纪律的;

(五)里程数计价表常见故障、失按时再次运营的;

(六)没有办理注册流程安全驾驶的士从业生产经营的;

(七)可由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的拒载个人行为之一的;

(八)拉拢别的旅客合乘的;

(九)无端绕道的;

(十)在配有的士运营网站的场地,未按照规定排长队载人,离去车子拉拢旅客或在运营网站外招客、揽客,从业中介公司主题活动的;

(十一)在运送旅客中途私自更改车子或是将旅客转交别人运送的;

(十二)出借、租赁或是修改货运资格证的。

第五十一条 的士经营人或是驾驶人员搅乱运营纪律,情节严重的,属经营人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撤销的士运营所有权,属驾驶人员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撤销汽车驾驶员货物运输资质。

汽车驾驶员在一年内被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按本办法第五十条第(三)、(四)、(七)、(八)、(九)、(十一)、(十二)项要求惩罚频次做到2次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撤销汽车出租驾驶人员货物运输资质。

第五十二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的士不贴到价格表或未能车体显著部位标志交班时长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勒令的士经营人纠正,处以200元之上500元以内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背本办法要求,的士车容脏乱环境卫生或未按照规定应用视频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勒令驾驶人员纠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之上500元以内处罚。

违背本办法要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勒令驾驶人员纠正,处以200元之上500元以内处罚:

(一)未得到服务项目监督卡或持失效服务项目监督卡从业运营的;

(二)不按规定置放服务项目监督卡或是专用型标志、标示的;

(三)不按规定带上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或是车辆运营证的;

(四)不按规定出示收费票据的。

第五十四条 的士经营人违背本办法被判处处罚的,处罚不可转嫁给受托人或是驾驶人员。

第五十五条 汽车驾驶员被扣留、吊销驾照的,与此同时各自扣留、注销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和服务项目监督卡。

汽车驾驶员货运资格证和服务项目监督卡被注销的,三年内不能再领取。

第五十六条 违背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各有关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工作员侵害经营人合法权利的,依规给与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机构能够依据本办法制订执行细则。

第五十八条 各县市(市)出租车管理参考本办法实行。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 1月1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7日施行的《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榕政〔2019〕16号)和《福州货物运输汽车出租运营所有权转让和出让办法》(榕政〔2019〕15号)与此同时废除。

精选图文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