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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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下称招标方)

承包方:(下称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住建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所示:

一、 项目概况及发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项目地址:

3、 工程项目发包方式:工程外包

4、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2272.00平米。

二、 装修工程具体内容

办公楼房间内棚面、墙壁、路面、电气设备等建筑装饰

三、 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以工程图纸、招标方的应用需求及设计要点为根据;

工程预算为:¥ 元。(以招标方评定的价格为标准,工程量清单完工后以财务审计为标准)

四、 工程项目限期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标准

按国家住建部国家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要求的规范实施,工程施工质量做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完工后招标方应用,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以外),是承包方义务的,承包方免费质保,质保期为一年,终生检修。

六、 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招标方即交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总造价的

2、工程项目进度一半时,招标方即交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总造价的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即交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总造价的

4、承包方剩下工程进度款做为质量保证金 内结清。

七、双方责任

1、 招标方:承担给予全部项目的采用、设计要点;保证当场应用的水、电部位;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需的材料堆放场所及原楼的设计图;对工程装修所涉及到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水排水总闸部位应承担指出;施工场地要整平。

2、 承包方:向业主保证工程项目装饰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造价清单。

八、其他事项

经双方商谈作出如下所示协议书:

1、 工程项目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工程施工的,施工期可延期;如出现毁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害,由违约方负责。

2、 本工程造价清单外的工程项目或建筑项目的材料、加工工艺产生变化时,需招标方评定定额基价后,以“现场签证方式”由招标方现场负责人签名为标准,并列为竣工结算增加之中。( 如本工程造价清单外的工程项目早已产生或建筑项目的材料、加工工艺产生变化时,业主已认同,但业主没签证办理的,其所发生的花费一样起效。)

3、 工程量清单产生变化时,按完工后造价审计的工程量为标准。

4、 如招标方或我方毁约,而并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委员会投诉。

5、 其他解释权由双方协商处理。

6、 合同书一式贰份,彼此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有着同样法律认可。

甲方单位名字: 承包方公司名称

(要盖公章) (要盖公章)

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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