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庭中的交叉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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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影视著作里,彼此刑事辩护律师对见证人的交叉式了解往往是开庭审理最猛烈、最精彩也充分体现彼此刑事辩护律师聪慧的阶段。在国际仲裁的开庭审理中,也是如此。接下来是我们为大家搜集有关国际仲裁庭中的交叉询问,欢迎大家参考参照。

第一,问题一定要简短、明了

我见过那样几个欧美国家刑事辩护律师,有可能是太想把另一方见证人绕进自身精心策划的难题陷阱中来,结论难题冗杂,句型繁杂。难题明确提出以后,见证人说自己没听懂,让刑事辩护律师把难题再问一遍。刑事辩护律师只能把难题重念一遍,但见证人说他或是无法听得懂,没法做答。这样一来,再精心策划的难题,也没法具有期望的功效,归属于典型性的事半功倍。

第二,规定另一方做出回应

假如见证人极端化成见,回绝正面回答难题,那样比较好的做法是把难题重复一遍,规定另一方做出回应。如果对方依然未作回应,那样能直接报请仲裁庭,让仲裁庭规定该见证人解答问题。一般来说,见证人是不会拒绝仲裁庭的和颜悦色的规定的。而假如见证人依然拒绝回答难题,这样的话他只会损耗自身在仲裁员心里的真实度,吃大亏的实际上是自己。

第三,尽可能对见证人文明礼貌和客套

许多刑事辩护律师觉得,在交叉式了解环节,一定要向另一方见证人施压,凉面相对性,难题向连珠炮一样压的另一方透不过气才算罢手。从我的经历看,这并非比较好的对策和方法。由于见证人会马上造成很大的成见,采用完全不相互配合的心态,使你最终什么也问不出来。而从仲裁员的角度观察,她们也从不喜爱得理不绕人刑事辩护律师,所以你太过对见证人施加压力,反倒可能会致使你一直在仲裁员的心里丢分。一位美国杰出仲裁员和专用律师以前跟我说说,他始终会尽可能维持对另一方见证人的礼仪和客套。他会在提出问题前和蔼可亲而尊重的提醒另一方见证人“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并没有听得懂,那是我的问题。麻烦你一定跟我说,便于我分类整理我的语言,更清晰的向你提出问题”。一般仅用那么两三句,就可让别人的见证人释放压力一些防备,也可以使你在仲裁庭眼前得到快速的好感度。自己在往年的一桩ICC诉讼案中曾经在上庭时使用了这类对策,收到了不错的成效。

总而言之,假如你事前充分准备,英语表达充足清楚,那样在见证人举证环节应当也不会吃啥亏。在见证人眼前,英文的优劣是一个相对性主次难题,怎么设计你的提出问题才算是最关键最关键的难题。

此外还想从业实证研究人如何提前准备出庭的视角谈一两句:

在开庭审理先前,客观事实见证人都是会递交一份或多份书面形式证词。这种证词一般全是通过其辩护律师梳理、生产加工、润饰过的。这没有关系,只需实体线具体内容确实是该客观事实见证人真实经历的、印证的、掌握的,而不是由刑事辩护律师虚构的、编造的,就能够。对于文本设计风格,我个人觉得能够适度的保存自己的语言表达习惯性,以提高其质朴的现实感。试想,一方提起的几名环境差异的见证人写出来得话从句型到措辞都如出一致,或是做证时说话的方式和书面形式证词里的设计风格有天差地别,你觉得仲裁庭会感觉这都是她们自己孰知所说么?

客观事实证人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己方刑事辩护律师最先会出现简易的主了解,目地通常是注重一下证词确实是该见证人所出示的,具体内容真实可靠。也有些时候,己方刑事辩护律师会趁机让你将关键的真相难题自身向仲裁庭说一遍,提升对仲裁庭就有关客观事实难题的知名度。由于相应的问答全是事前训练好的,因此一般很快就会顺利结束。在这个阶段,我想说的是见证人应当防止“背词语”。

有一些见证人,到庭以前非常紧张,害怕自身讲出一句说错,因此会规定刑事辩护律师把每一个问题和答案都写出来,随后自己去背。这样做有2个弊端:第一,你能很紧张。小时候都在课堂上背过课文内容,你一直在背课文的过程中一定会紧张,由于你背的物品一定不是你在那时所真正想说出去且能够当然表现出来得话。焦虑会令人感觉不自然,不自然就看起来缺乏自信、不真实,这就不益于在仲裁庭眼前建立你的真实度。第二,假如“背词语”得话,一旦你有一些话记不起来了,你便会卡住,随后便会流汗,焦虑不安,响声逐渐发抖,口干口渴,结论则是:你愈发的记不起来词语,头脑一片白,最后造成仲裁庭对你产生不信任的感觉。因此,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什么:在提前准备见证人的情况下,依照实际的“点”来提前准备,每一个难题,是与否、错于对,依照书面形式证词的纲要,提到一点儿上就行,实际的表述交到被告方自身就可以了。

主了解结束后,便进到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的交叉式了解/讯问环节。在这个阶段,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会想尽办法的在仲裁庭眼前催毁该名客观事实见证人的真实度,指出的情况一般会十分奸诈,使见证人在不经意间当中掉入她们事先设定的陷阱当中,因此许多见证人都是会十分紧张害怕。但我感觉做为见证人,你没有必要畏惧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的讯问,你只需要维持一个理智的大脑,在作出回复以前略微过一过头脑,你也就不大可能会做到和书面形式证言中相冲突、相矛盾的阐述。假如能做到这一点,你也就早已会使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较为头疼了。除此之外,有时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会利用一些外场难题尝试逐渐将你引进它的逻辑性陷阱中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你觉得一些难题和此案的争论并无关系,在你的己方刑事辩护律师并没有向仲裁庭提出质疑的前提下,你自己便能够很尊重的向仲裁庭表明你不明白另一方为什么要问这类难题。此刻,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一般会马上插进到会话中,或是应仲裁庭的规定,向仲裁庭作出一些表明,假如仲裁庭采取了这种表明,仲裁庭会提示让提出问题再次,还会规定你对难题得出回应。但你这时或许早已能通过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的表明,或多或少的掌握一些它的真正用意了。那样,你就可以降低被深陷逻辑性陷阱的风险性,在回答时更掌握分寸,不会说错话。

还有一点便是,在做为客观事实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你一定要主要表现出你的真诚。你可以在不确定性怎样做答的过程中思索,这没有关系。你也可以属实的提醒另一方刑事辩护律师和仲裁庭,你的确没法想起有关的真相了,也没有关系。你的语气要宁静,响声不要太过高昂,心态要保持良好,不必随便的被另一方的难题惹恼。在情绪化的前提下,你难以明确的思索。但你一旦没法清楚的考虑了,你可能就会离做错事的情况下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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