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
被担保人(下列称招标方):_____
受托人(下列称承包方):_____
为保证甲、乙两方签署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效力,招标方以在_____项目投资的股份作质押贷款,经彼此协商一致,就合同文本作如下所示承诺:
第一条 合同规定所保证的债务为:承包方依借款合同向招标方派发的总额为rmb_____(英文大写)元整的借款,货款利率为_____,贷款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底
(1)质押贷款标底为招标方(即以上合同书贷款人)在_____公司投资的股份以及衍生的利益。
(2)质押股权额度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衍生利益,是指质押股权劳动所得收益以及他盈利,务必计入招标方在承包方设立的存放账号内,做为本质押贷款项下借款偿还的确保。
第三条 招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就质押贷款事项征求_____公司董事大会允许,并将出质股权于股东名册上申请办理登记,将股权证书转交给承包方管理。
第四条 本质押股权项下的借款合同若有改动、填补而危害本质押合同时,彼此应商议改动、填补本质押合同,使之与质押股权项下借款合同要求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缘故致合同规定须作一定删减、改动、填补时,应不免去
或降低招标方在合同规定中常担负的义务,不影响或侵害承包方在合同规定项下的利益。
第六条 产生以下事宜之一时,承包方有权利依规定方法处罚质押股权以及衍生利益,所得的账款及利益优先选择偿还贷款本息。
(1)招标方不按本质押贷款项下合同条款,按期还款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及花费。
(2)招标方被宣布散伙、倒闭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内,招标方如需出让质押担保股份,需经承包方书面形式允许,并把出让所得的账款提早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可随意变动或终止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到书面协议。
第九条 招标方在合同规定第三条要求时间内不可以获得_____公司董事会允许质押贷款或是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承包方有权利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规定招标方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同规定是所贷款担保合同书的构成部分,经彼此盖章并自股权出质备案之日起起效。
招标方:(公司章)
法人代表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承包方:(公司章)
法人代表 (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