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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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的《专利权收费标准减缴办法》有什么值得我们关心的呢,下边我为大伙儿收集的一篇“2019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解读”,供大伙儿参照参考,我希望能够协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近日,国家财政部、我国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公告,从2019年09月01日起,一个新的《专利权收费标准减缴办法》进行执行,北京金源财生专利权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新的转变非常值得大伙儿特别关心:

1、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可以减缴85%

本人要求减缴专利权收费标准的,应该在收费标准减缴申诉状中属实填好自己上年度收入情况,并且递交所属单位出示的年个人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中的,上传户口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县市级民政或是城镇市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出示的有关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公司企业或企业上年度应纳税额小于30万块的能够减缴85%

公司要求减缴专利权收费标准的,应该在收费标准减缴申诉状中属实填好经济发展困难情况,与此同时递交上年度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影印件。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公司递交上上年度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影印件。

3、专利年费减有关证实一年只需出示一次

申请专利人或权利人根据专利事务服务系统递交专利权收费标准减缴要求并经审查准许办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度要求减缴专利权收费标准,仅需提交收费标准减缴申诉状,不需要再递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4、一部分专利权费用减缓申请办理能够在递交申请专利后明确提出

申请专利人或权利人只有要求减缴并未期满的收费标准。减缴申请费用的要求应该与申请专利与此同时明确提出,减缴别的收费标准的要求能够与申请专利与此同时明确提出,还可以在有关收费标准交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以前明确提出。未按照规定期限递交减缴要求的,不予以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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