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范文:美丽园业委会关于物业费诉讼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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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8月11日,北京一中院重审判决,被终断实行的美丽园物业管理费案保持原二审判决。依据法院判决书结论归纳测算后,我住宅小区xx年至xx年的物业费收费价格应是:

xx年: 一层 0.93元/月.平 12.08元/月.户;二层之上 1.51元/月.平 12.08元/月.户

-xx年: 一层 0.93元/月.平 11.03元/月.户;二层之上 1.51元/月.平 11.03元/月.户

咱们留意到,zz物业管理公司在xx年8月15日的《告美丽园全体业主书(一)》中,早已说明提前准备实行法院判决书。依据目前情况,咱们向大伙儿明确提出如下所示提议:

一、早已缴纳了xx年至xx年物业管理费的小区业主,如具体缴费价格高过以上价格,能够规定物业管理公司退还多交的货款,或规定以多交的货款折抵别的应缴花费;

二、并未缴纳xx年至xx年物业管理费的小区业主,及其缴费不够的客户,请依照以上缴费价格积极到物业管理公司缴费。

三、因物业管理公司早已表明可能舍弃为美丽园再次服务项目,因此,为防止不必要损害,请预付小区业主勿预付款太多货款,并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或税票。

对怎样缴费不清楚或者有其他问题的小区业主可在xx年8月26、27日晚8:00前去30号楼旁小白楼一层会议厅,我们将要举办答疑会为我们做专业解释。

专此公告。

美丽园小区业委会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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