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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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运用房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主体作用,全面建设新式房屋,特制订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标准,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体明确分工紧密结合规章制度,支部委员分工要团体决定并遵照决定认真履行自已的岗位职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举办一次,若有特殊情况可随时随地举办。大会由党支部书记组织。

三、党支部委员会大会务必有过半数的委员会到会方可举办,依据话题必须,能够邀约相关工作人员出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话题,由党支部书记依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委员会探讨明确,有什么问题应提前与党支部书记沟通交流,不可临时性改动话题。

五、党支部委员会举办的日期、话题、及相关的事宜要提早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按会议要求用心搞好讲话提前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审议范围:从房屋具体考虑,研究部署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战略方针、现行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实质的具体办法;研究讨论应由党组织决定的主要难题,科学研究查验党组织观念、机构、风格制度建设情况;科学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汇报等关键事项。

七、党支部委员会重要决定,要通过多方面探讨,坚持不懈少数服从多数的标准,产生决议须由到会过半数委员会赞成,若有矛盾,要进一步调查分析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以汇报上级领导机构。紧急状况,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不够过半数需决定解决重要事时,过后要在党支部大会上表明。

八、党支部委员大会议事会要搞好纪录,决定产生后依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具备信息保密的具体内容要恪守密秘。

九、办公楼重大事情需经党支部升值探讨决定,包含:临时性应急工作分工;表彰奖励名册汇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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