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

  (1)党组会由党委委员构成,由党委书记或党组书记授权委托的党委委员集结。话题由党委书记或党组书记授权委托集结大会的党委委员明确。

  (2)关键每日任务:依照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妇女联合会的指示精神实质,研究部署本系统软件和本行政机关工作中;科学研究明确将来一个阶段或下年度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式;探讨决定有关举办执委会、政协常委会及有关大会的相关事宜;探讨决定内部结构组织变化、干部任免、嘉奖、奖赏及其对违法乱纪共产党员、机关人员的处罚提议;科学研究明确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工作;科学研究行政机关员工日常生活状况;探讨决定工作上别的经济责任审计。

  (3)党组会正常情况下每月举办一次。必需时可举办党委会会议,参与工作人员可按会议内容明确。若有特殊情况可随时随地举办。

  (4)党组会的基层党建工作由纪检书记承担。党组会决定的事宜,由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承担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5)经党组会议决定必须向全委会通报、贯彻落实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公司办公室编写会议纪要,党委书记审签。纪检书记承担会议纪要。

精选图文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