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合同(精选8篇)

发布时间:

土地出让合同(优选8篇)

土地出让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中华共和国____省(自治州、市辖区)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下称承包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细则条例》、《外国投资开发设计运营一片土地资源细则管理方法办法》和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定,彼此秉着公平、自行、有偿服务原则,根据友好协商,签订合同规定。

第二条 招标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条款出让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中华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

第三条承包方依据合同规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在使用期限内能够出让、租赁、抵押或用以别的生产活动,其合法权利遭受我国法律保护;但不得开展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主题活动。承包方承担依规有效开发设计、运用、维护土地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合同规定所采用的特殊词句界定如下所示:

1.“土地”指本合同项下招标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即合同规定第五条界定的范畴。

2.“整体规划”指经我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设计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利用和投资建设整体规划。

3.“成片开发整体规划”指根据整体规划编制的,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在转让土地使用权证范围之内各类基本建设具体的布局、分配,及其开发设计后土地资源利用方案。

4.“公共设施”指按照成片开发整体规划对土地开展综合性的投资建设,建成的给排水、供电系统、供暖、路面、通讯等供公共性所使用的设备。第三章转让土地的范畴、面积和期限第五条 招标方出交给乙方的土地坐落于____。(见附件_____土地地理图,略)。第六条 第五条所说土地占地面积为____平米。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年;自得到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第四章 用地性质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土地、依照批准的整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设和经营工业项目(项目建设)为主体的工业园区(综合区),亦准予____%商业用地开设一些与此相配套的生产与生活公共服务设施。(注:依据详细情况定)。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合同规定的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具有同等的法律认可。承包方允许按《土地使用条件》应用土地资源。第十条在转让时间内,如果需要更改合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用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条件》,理应获得招标方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调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动登记。第五章土地费用及付款

第十一条 承包方允许按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位

第三方出让后的土地增值税及其国家相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米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为___

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合同规定经彼此签名后______日内,我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钱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总共____元人民币,做为执行合同定金,订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规定后____日内,付款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承包方在向甲方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日内,按照要求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第十五条 承包方允许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部门要求逐渐交纳土地使用费,交纳期为当初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一年每平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书另有规定外,承包方需在本合同的支付日或付款日以前,将合同书要

求付款费用汇到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金融机构____支行,账号为____。招标方金融机构、账号若有变动,需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因为招标方未及时通知该类变动而造成误期支付而引起的一切延迟时间收费标准,承包方均不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承包方在执行成片开发整体规划,并完成全部公共设施基本建设,产生工业土地和其它土地标准(除土地出让外新项目持续项目投资必须达到投资额的____%,或完工总面积做到设计方案占地面积的____%,或根据详细情况定)后,有权利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含售卖、互换和赠予)。

第十八条 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的买受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能够为中华共和国海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

彼此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可违反中华共和国的法律、政策法规和本合同条款。

第十九条承包方在做出出让____日前要通知招标方。出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名后___日内,应先转让合同及有关配件的原件提交本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变动登记,换土地使用权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起效之日起,合同规定和注册文档中常载明的支配权、责任随着迁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证和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使用权切分转让的,理应经招标方和房产管理部门准许,并依照要求办理过户登记。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证租赁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按本合同条款进行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公共设施并完工通用性厂房及其相配套的生产与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等地面房屋建筑后,有权利做为出租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余期所有权随着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租用给承租方应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违反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证随着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租赁,出租方应当依照要求申办相关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所有权租赁后,出租方务必继续履行合同规定。

土地出让合同 篇2

出让方(以下称招标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购买方(以下称承包方):

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秉着公平公正自行、平等互惠,协商一致原则,就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事项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 招标方将隶属坐落于 的土地(四至界线为:

,详尽方向、样子见图下。)的一半出交给承包方,占地面积约 平米(以下称该土地资源,详尽方向、样子见图下)。

二、招标方确保对该土地资源在转让给承包方前并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贷款担保,都没有把它全部或部分注资或作价入股,招标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承包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流程征求了其集体组织内部结构成员的允许。

三、彼此协商确定,由乙方注资,为招标方则在所属的一半土地资源(详尽方向、样子、总面积见图下)上建造一栋房子做为招标方转让该土地资源给乙方的花费,除此外承包方再不必向甲方付款任何费用。

四、承包方为招标方建造的房屋标准为:一共八层,砖混建筑结构,第一层3.3米,二到七层2.8米,第八层(半层)3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详细图下。

五、招标方须没有理由全力以赴帮助承包方申请办理出交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等各种证件,办理证件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压力。

六、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给承包方后,如该土地资源及土地上的房子、附属物被国家征用、动迁,依规所得的各种各样赔偿款归承包方全部,招标方以及集体组织组员不可分派赔偿款。

七,招标方如毁约,除应依规担负合同违约责任、承包方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定一式陆份,招标方执一份,承包方执伍份,具备有同样的法律认可,自彼此签字盖章后起效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20__年10月6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废止,为此合同书为标准。

招标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让合同 篇3

招标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行水库管理房以的情形下,彼此共同商定,招标方愿将坐落于上袁官庄村、村前的个人财产地转让给承包方。由乙方永久应用,有利于将来一同遵循,彼此达到下列协议书:

一、土地资源四至:东到黄广东岭南头水库管理房东侧至排沟为东界,西到水库管理房往北、西边硬化路,南到水库管理房北墙、及其水库管理房东面撞南墙南边沿,北高于一切袁官庄村目前土地资源(10KV高压线杆往北)。物品宽 ,南北方长

二、承包方想要将招标方如今所种植玉米,以1亩1000市斤的生产量,交给承包方现阶段总市值1.2元/市斤,1200元人民币的包产赔偿, 承包方而且以自己的壹市亩本人口粮田做为互换。

三、承包方在这里修建房屋,或出售该土地资源,招标方有义务紧密配合,不可干预承包方。甲、乙彼此若因集体用地,或村民委员会异议等因素,招标方立场不坚定,认可该土地为非招标方全部,则招标方退回承包方所互换的个人口粮田。

四、合同签署后,倘若因政府部门或政策,对农田开展管控及管理(大振地)等多个方面所涉及到的政策难题,都由乙方承担,招标方不许担任何责任。

五、甲、乙彼此不可毁约,要一起遵循之上条文。如有一方毁约,将担负赔付给另一方有关的合同违约金。

六、合同规定至签名之日起起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中见证人各执一份。

下列三方一起签名、盖章:

甲 方:

乙 方:

中见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出让合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中华共和国_____省(自治州、市辖区)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下称承包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细则条例》、《外国投资开发设计运营一片土地资源细则管理方法办法》和国家及地区相关规定,彼此秉着公平、自行、有偿服务原则,根据友好协商,签订合同规定。

第二条招标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条款出让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中华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

第三条承包方依据合同规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在使用期限内能够出让、租赁、抵押或用以别的生产活动,其合法权利遭受我国法律保护;但不得开展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主题活动。承包方承担依规有效开发设计、运用、维护土地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界定

第四条合同规定所采用的特殊词句界定如下所示:

1.“土地”指本合同项下招标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即合同规定第五条界定的范畴。

2.“整体规划”指经我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开发设计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利用和投资建设整体规划。

3.“成片开发整体规划”指根据整体规划编制的,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在转让土地使用权证范围之内各类基本建设具体的布局、分配,及其开发设计后土地资源利用方案。

4.“公共设施”指按照成片开发整体规划对土地开展综合性的投资建设,建成的给排水、供电系统、供暖、路面、通讯等供公共性所使用的设备。

第三章转让土地的范畴、面积和期限

第五条招标方出交给乙方的土地坐落于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土地所在位置,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说土地占地面积为_____平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______年;自得到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

第四章用地性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土地、依照批准的整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设和经营工业项目(项目建设)为主体的工业园区(综合区),亦准予___%商业用地开设一些与此相配套的生产与生活公共服务设施。(注:依据详细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合同规定的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具有同等的法律认可。承包方允许按《土地使用条件》应用土地资源。

第十条在转让时间内,如果需要更改合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用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条件》,理应获得招标方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调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动登记。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付款

第十一条承包方允许按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位第三方出让后的土地增值税及其国家相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米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合同规定经彼此签名后_____日内,我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钱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总共____元人民币,做为执行合同定金,订金抵作土地出让金。

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规定后____日内,付款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承包方在向甲方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按照要求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

第十五条承包方允许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部门要求逐渐交纳土地使用费,交纳期为当初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一年每平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书另有规定外,承包方需在本合同的支付日或付款日以前,将合同要求付款费用汇到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金融机构______支行,账号为_______。

招标方金融机构、账号若有变动,需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因为招标方未及时通知该类变动而造成误期支付而引起的一切延迟时间收费标准,承包方均不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承包方在执行成片开发整体规划,并完成全部公共设施基本建设,产生工业土地和其它土地标准(除土地出让外新项目持续项目投资必须达到投资额的____%,或完工总面积做到设计方案占地面积的_____%,或根据详细情况定)后,有权利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含售卖、互换和赠予)。

第十八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的买受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能够为中华共和国海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

彼此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可违反中华共和国的法律、政策法规和本合同条款。

第十九条承包方在做出出让__日前要通知招标方。出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名后___日内,应先转让合同及有关配件的原件提交本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变动登记,换土地使用权证,并按国家相关要求交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起效之日起,合同规定和注册文档中常载明的支配权、责任随着迁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证和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使用权切分转让的,理应经招标方和房产管理部门准许,并依照要求办理过户登记。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证租赁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按本合同条款进行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公共设施并完工通用性厂房及其相配套的生产与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等地面房屋建筑后,有权利做为出租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余期所有权随着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租用给承租方应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违反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证随着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租赁,出租方应当依照要求申办相关登记。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所有权租赁后,出租方务必继续履行合同规定。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证质押

第二十六条承包方有权利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余期所有权向一个或多个抵押人做出一个或多个质押。抵押人与质权人签定的借款合同不可违反中华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规定。

每一质押所担保的负债一定要承包方为开发设计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担的负债。

第二十七条承包方在做出质押___日前要通知招标方。承包方在借款合同签名后___日内要将借款合同,及其从而所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配件原件提交本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预告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处罚抵押财产而获得被质押土地使用权证的质权人或第三人,需在实现抵押权后___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动登记。

第二十八条根据第二十七条而替代承包方质权人或第三人,具有并承担合同条款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使用期限期满,招标方有权利免费取回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并免费获得土地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物使用权。土地资源使用人理应交回土地使用权证,并依照要求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办理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使用期限期满,承包方如果需要正常使用该土地,须在到期__天内向甲方递交续签申请书,并且经过招标方允许在确认了一个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和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署续签出让合同,并重新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

第三十一条合同规定存续期间,在情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招标方可以依照法定条件提前收回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据土地资源使用人已使用的期限和综合利用土地的具体情况给与对应的赔偿。

第十章不可抗拒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拒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可以合同履行逃避责任。但应在条件不允许下采用一切必须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如遇不可抗拒的一方,需在__小时之内将事件的状况以信函或电文(电传或发传真)的书面通知通知另一方,而且在事件的发生___日内,向另一方递交合同书不可以执行或部分不可以执行或需要推迟执行理由的汇报。

第十一条合同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假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的义务,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假如因为甲方的过错而导致承包方对该土地所有权占有的推迟,业主应赔付承包方预付土地出让金__%的合同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在该土地上未按规划方案开展基本建设,应交纳预付土地出让金___%的合同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招标方有权利免费取回该土地土地使用权证。

第三十七条假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付款一切应付款项(土地出让金以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交纳税款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假如承包方未按合同条款限期和要求进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则应在规定进行日期最少____日前通知招标方。假如招标方觉得必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进行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招标方,或招标方有理由评定以上推迟原因没法创立并不配合推迟,招标方有权利免费取回一部分土地使用权证。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证占所有土地使用权证比例与未研发的公共设施占所有规定研发的公共设施占比相同。

第三十九条在授予土地使用权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情况,承包方在____年之内无法吸引并安排该宗地内全部修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最少___日前通知招标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本合同条款的建立限期,不然,招标方有权利免费取回并安排项目建设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合同规定规定或允许的通知和通信,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送,均自具体接到时起起效。彼此的地址应是:

任何一方可变更之上通知和通信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要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生效、法律效力、表述、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所管。

第四十二条因实施合同规定产生异议,由异议双方协商处理,拒绝调解,协商一致向_____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委员会,过后又没有达到书面形式仲裁条款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附录

第四十三条合同规定经彼此法人代表(受权授权委托人)签名,并且经过有权利一级政府批准起效。

第四十四条合同规定选用中____二种文字书写,二种文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种文本若有不符合,以中文版为标准。合同书的中文原件一式__份,彼此各执__份。

第四十五条合同规定于____年__月__日在我国____省(自治州、市辖区)___市(县)签署。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后做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方:

承包方:

土地出让合同 篇5

出让人:

详细地址:

邮编:

手机:

法人代表:

职位:

买受人:

详细地址:

邮编:

手机:

法人代表:

职位: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彼此秉着公平、自行、有偿服务、诚实信用原则原则,签订合同规定。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受权出让土地所有权,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共和国。我国并对有着宪法监督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它按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由国家履行的权力和因社会发展公众利益所必需的利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归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支付与土地出让金的交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交给买受人的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土地序号为_________,土地占地面积英文大写_________平米(小写字母_________平米),在其中出让土地总面积英文大写_________平米(小写字母_________平米)。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土地,依照批准的整体规划是基本建设_________新项目。

第五条出让人允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由买受人,出让人允许在支付土地资源时该土地应达到此条第_________款规定的土地标准:

(一)做到平整场地和周围基础设施建设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做到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但场所并未动迁和整平,房屋建筑和基础地面上物情况如下所示:_________。

(三)现况土地资源标准。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自出让人向买受人具体交货土地资源之日算起,原划拨土地所有权补领转让手续的,转让年限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字母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字母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同规定经彼此签名后_________日内,买受人须向出让人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字母_________元)做为合同履行的订金。订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买受人允许依照此条第_____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付款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土地资源所有权土地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与额度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付款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字母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字母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的,买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历期土地出让时,应按照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付款相对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规划建设与运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于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识坐标现场验明各界址点界桩。买受人应合理维护土地资源界桩,不得擅自修改,界桩遭到损坏或运动时,买受人应该马上向出让人明确提出书面材料,申请办理复界精确测量,修复界桩。

第十一条 买受人在本合同项下土地范围之内新创建建筑物,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行为主体房屋建筑特性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特性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建筑间距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

绿化占比_________;

别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定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买受人允许在本合同项下土地范围之内一并建造以下工程项目,并且在建成后免费移交给政府部门:_________。

第十三条买受人允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开工基本建设。不可以按时开建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明确提出延建申请办理,但延建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买受人在转让土地内进行基本建设时,相关自来水、天燃气、废水及其他设备同姓宇宙之外负责人线、用电量配电站插口和引进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买受人允许政府部门为公共事业需要而铺设的各类管路与管道出入、根据、穿越重生转让土地。

第十五条买受人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需持合同规定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照规定向出让人申办土地登记,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出让土地所有权。出让人需在审理土地登记申请办理之日起30日内,依规为买受人申请办理出让土地所有权备案,授予《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买受人务必依规合理利用土地,其在转让宗地上的一切主题活动,不可危害或是毁坏周边环境或设备,使国家或别人遭到损失的,买受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转让时间内,买受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用地性质和土地适用范围运用土地资源,必须更改本合同的用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务必依法处理相关准许办理手续,向出让人申请办理,获得出让人允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书或是再次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办理土地资源工商变更。

第十八条政府部门保存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建设调节权,原土地规划若有改动,该土地现有的房屋建筑影响不大,但应用时间内该土地房屋建筑、附属物改造、拆建、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办理续签时,必须按到时候合理的规划实行。在转让时间内,政府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利依法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综合利用、出让、租赁、质押、停止开展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买受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期满前不取回;在情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审批,并依据取回时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的价值和剩下年限土地使用权证价钱给与买受人对应的赔偿。

第四章 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

第二十条买受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早已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出让土地所有权后,有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但初次出让(包含售卖、互换和赠予)剩下年限土地使用权证时,理应经出让人评定合乎以下第_________款规定之标准: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设计,实现开发设计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之上;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设计,产生工业土地或其它土地标准。

第二十一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质押,出让、质押彼此理应签署书面形式出让、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租赁限期超出六个月的,出租方和承租方也应当签署书面形式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质押及出租合同,不可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和备案文件中载明的支配权、责任随着迁移,出让后,其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掉早已使用期限后剩下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后,合同规定和备案文件中载明的支配权、责任仍由买受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随着出让、租赁、质押;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出让、租赁、质押,土地使用权证随着出让、租赁、质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出让、租赁、质押彼此需在对应的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规定和对应的出让、租赁、借款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期满,田地使用人必须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理应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出让人递交续签申请书,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取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准许。出让人允许续签的,买受人理应依法处理有偿服务用地手续,与出让人再次签署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合同书,付款土地资源有偿服务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并没有明确提出续签申请办理或是虽申请办理续签但按照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要求没获批准的,买受人理应交还《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取回土地使用权证,并依照要求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未办理续签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证和地面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物由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免费取回,买受人理应维持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正常的使用方式,不可人为破坏,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丧失正常启动的功能,出让人可规定买受人挪动或拆卸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修复平整场地。

第二十八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明确提出续签申请办理而出让人依据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准许续签的,土地使用权证由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免费取回,但是对于地面上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物,出让人应当根据取回时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的残留使用价值给与买受人相对应赔偿。

第六章 不可抗拒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因为不可抗拒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可以执行合同规定逃避责任,但应在条件不允许下采用一切必须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被告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拒的,无法免去义务。

第三十条如遇不可抗拒的一方,需在_________小时之内将事件的状况以信函、电文、电传、发传真等书面通知通知另一方,而且在事件的发生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递交合同书不可以执行或部分不可以执行或需要推迟执行理由的汇报。

第七章 合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买受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准时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假如买受人不能按时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付款账款的_________‰向出让人交纳税款滞纳金,延期付款超出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取回土地资源,买受人没有权利规定退还订金,出让人并可要求买受人赔付因毁约导致的其他损害。

第三十二条买受人按合同约定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务必按照合同约定,准时给予出让土地。因为出让人未按时给予出让土地而导致买受人对本合同项下土地占据延期的,每推迟一日,出让人理应按买受人早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向买受人给付合同违约金。出让人推迟交货土地资源超出6个月的,买受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出让人理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回早已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买受人并可要求出让人赔付因毁约导致的其他损害。

第三十三条买受人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投资建设,超出合同约定的开工开发设计日到期一年未开工研发的,出让人可以向买受人征缴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研发的,出让人能够免费取回土地使用权证;但因不可抗力或是政府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举动或是开工开发设计必需的前期准备工作导致开工开发设计延迟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资源无法做到合同约定的土地资源条件的,应算作毁约。买受人有权要求出让人依照规定的条件行使权力,而且赔付耽误执行而给买受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表明

第三十五条 合同规定规定或允许的通知和通信,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送,均自具体接到时起起效。

第三十六条被告方变动通知、通信地址或开户行、账号的,需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延迟通知而带来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约合同规定时,出让人有义务解释买受人针对合同规定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法律效力、表述、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 因执行合同规定产生异议,由异议双方协商处理,拒绝调解的,按此条第_________款规定的形式处理:

(一)递交_________监察委员会诉讼;

(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录

第四十条 合同规定按照此条第_________款之规定起效。

(一)本合同项下土地出让人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规定自两方签署之日起起效。

(二)本合同项下土地出让人案有待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规定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起效。

第四十一条 合同规定一式_____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买受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二条 合同规定和配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标准。

第四十三条 合同规定的金额、总面积等项理应与此同时以大、小写字母表明,英文大小写金额理应一致,不一致的,以英文大写为标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后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方(盖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址: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

土地出让合同 篇6

第一条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州、市辖区)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彼此秉着公平、自行、有偿服务、诚实信用原则原则,签订合同规定。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受权出让土地所有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所有权中华共和国。我国并对有着宪法监督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它按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由国家履行的权力和因社会发展公众利益所必需的利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归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支付与土地出让金的交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交给买受人的土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序号为__________,土地占地面积英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小写字母_____________平米),在其中出让土地总面积为英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小写字母___________平米)。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的用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允许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由买受人,转让方允许在支付土地资源时该土地应达到此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标准:

(一)做到平整场地和周围基础设施建设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做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所并未动迁和整平,房屋建筑和基础地面上物情况如下所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况土地资源标准。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自转让方位购买方具体交货土地资源之日算起,原划拨土地所有权补领转让手续的,转让年限自合同签署之日算起。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同规定经彼此签名后___日内,买受人须向出让人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____元)做为合同履行的订金。订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买受人允许依照此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付款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与额度分___期向出让人付款以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以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以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字母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以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的,买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历期土地出让时,应按照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付款相对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规划建设与运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署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于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识坐标现场验明各界址点界桩。买受人应合理维护土地资源界桩,不得擅自修改,界桩遭到损坏或运动时,买受人应该马上向出让人明确提出书面材料,申请办理复界精确测量,修复界桩。

第十一条买受人在本合同项下土地范围之内新创建建筑物,必须符合以下规定:行为主体房屋建筑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附属建筑物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间距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绿化占比___________________;别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买受人允许在本合同项下土地范围之内一并建造以下工程项目,并且在建成后免费移交给政府部门:(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买受人允许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开工基本建设。

不可以按时开建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明确提出延建申请办理,但延建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买受人在转让土地内进行基本建设时,相关自来水、天燃气、废水及其他设备同姓宇宙之外负责人线、用电量配电站插口和引进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买受人允许政府部门为公共事业需要而铺设的各类管路与管道出入、根据、穿越重生转让土地。

第十五条买受人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需持合同规定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照规定向出让人申办土地登记,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出让土地所有权。

出让人需在审理土地登记申请办理之日起30日内,依规为买受人申请办理出让土地所有权备案,授予《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买受人务必依规合理利用土地,其在转让宗地上的一切主题活动,不可危害或是毁坏周边环境或设备,使国家或别人遭到损失的,买受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转让时间内,买受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用地性质和土地适用范围运用土地资源,必须更改本合同的用地性质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务必依法处理相关准许办理手续,向出让人申请办理,获得出让人允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书或是再次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办理土地资源工商变更。

第十八条政府部门保存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建设调节权,原土地规划若有改动,该土地现有的房屋建筑影响不大,但应用时间内该土地房屋建筑、附属物改造、拆建、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办理续签时,必须按到时候合理的规划实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买受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期满前不取回;在情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审批,并依据取回时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的价值和剩下年限土地使用权证价钱给与买受人对应的赔偿。

第四章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

第二十条买受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早已付款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出让土地所有权后,有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但初次出让(包含售卖、互换和赠予)剩下年限土地使用权证时,理应经出让人评定合乎以下第__款规定之标准:(一)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设计,实现开发设计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之上;(二)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投资开发设计,产生工业土地或其它土地标准。

第二十一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质押,出让、质押彼此理应签署书面形式出让、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租赁限期超出六个月的,出租方和承租方也应当签署书面形式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质押及出租合同,不可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和备案文件中载明的支配权、责任随着迁移,出让后,其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减掉早已使用期限后剩下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后,合同规定和备案文件中载明的支配权、责任仍由买受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质押,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随着出让、租赁、质押;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出让、租赁、质押,土地使用权证随着出让、租赁、质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资源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出让、租赁、质押彼此需在对应的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规定和对应的出让、租赁、借款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期满,田地使用人必须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理应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出让人递交续签申请书,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取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准许。

出让人允许续签的,买受人理应依法处理有偿服务用地手续,与出让人再次签署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合同书,付款土地资源有偿服务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并没有明确提出续签申请办理或是虽申请办理续签但按照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要求没获批准的,买受人理应交还《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取回土地使用权证,并依照要求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未办理续签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证和地面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物由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免费取回,买受人理应维持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正常的使用方式,不可人为破坏,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丧失正常启动的功能,出让人可规定买受人挪动或拆卸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修复平整场地。

第二十八条土地交易期限届满,买受人明确提出续签申请办理而出让人依据合同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准许续签的,土地使用权证由出让人意味着我国免费取回,但是对于地面上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物,出让人应当根据取回时地面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的残留使用价值给与买受人相对应赔偿。

第六章不可抗拒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因为不可抗拒所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可以执行合同规定逃避责任,但应在条件不允许下采用一切必须的防范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被告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拒的,无法免去义务。

第三十条如遇不可抗拒的一方,需在____小时之内将事件的状况以信函、电文、电传、发传真等书面通知通知另一方,而且在事件的发生____日内,向另一方递交合同书不可以执行或部分不可以执行或需要推迟执行理由的汇报。

第七章合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买受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准时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假如买受人不能按时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付款账款的___‰向出让人交纳税款滞纳金,延期付款超出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取回土地资源,买受人没有权利规定退还订金,出让人并可要求买受人赔付因毁约导致的其他损害。

第三十二条买受人按合同约定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务必按照合同约定,准时给予出让土地。因为出让人未按时给予出让土地而导致买受人对本合同项下土地占据延期的,每推迟一日,出让人理应按买受人早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买受人给付合同违约金。出让人推迟交货土地资源超出6个月的,买受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出让人理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回早已付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买受人并可要求出让人赔付因毁约导致的其他损害。

第三十三条买受人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投资建设,超出合同约定的开工开发设计日到期一年未开工研发的,出让人可以向买受人征缴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开工研发的,出让人能够免费取回土地使用权证;但因不可抗力或是政府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举动或是开工开发设计必需的前期准备工作导致开工开发设计延迟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资源无法做到合同约定的土地资源条件的,应算作毁约。买受人有权要求出让人依照规定的条件行使权力,而且赔付耽误执行而给买受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表明

第三十五条合同规定规定或允许的通知和通信,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送,均自具体接到时起起效。

第三十六条被告方变动通知、通信地址或开户行、账号的,需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行、账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带来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约合同规定时,出让人有义务解释买受人针对合同规定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生效、法律效力、表述、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因执行合同规定产生异议,由异议双方协商处理,拒绝调解的,按此条第___款规定的形式处理:(一)递交___________监察委员会诉讼;(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附录

第四十条合同规定按照此条第___款之规定起效。

(一)本合同项下土地转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规定自两方签署之日起起效。

(二)本合同项下土地转让方案有待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合同规定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起效。

第四十一条合同规定一式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买受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合同规定和配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标准。

第四十三条合同规定的金额、总面积等项理应与此同时以大、小写字母表明,英文大小写金额理应一致,不一致的,以英文大写为标准。

第四十四条合同规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州、市辖区)_________市(县)签署。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后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买受人(章):

居所:居所: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

(签名):(签名):

手机:手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邮编:邮编:

二○年月日

配件:转让土地界址图(标明周长(米))

土地出让合同 篇7

招标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行的情形下,彼此共同商定,招标方将 全部利益有偿服务出交给承包方。由乙方永久应用,有利于将来一同遵循彼此达到下列协议书:

一、 土地资源四至及总面积:东到 (图下)西到 (图下)南到 (图下)北到 (图下)。总共使用面积为 。

二、 价钱 ,合同签字后叁日内承包方一次性付清。

三、 承包方在这里运营或出售该土地资源,招标方有义务紧密配合,不可干预承包方。

四、 合同签署后,倘若因政府部门或政策对农田开展管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到的政策难题,都由乙方承担,招标方不许担任何责任,个人所得权益归承包方。(如政府征收全部赔偿归承包方)

五、 甲、乙彼此不可毁约,要一起遵循之上条文。如有一方毁约,将担负赔付给另一方,土地资源总价格二倍的合同违约金及其它全部损害。

六、 假如承包方遭第三方出示证据证明其为土地资源每个人并索取该土地权、所有权时,承包方有权利向甲方追偿合同规定所产生转让金本钱、贷款利息及从而所造成的因此损害。 多加合同违约金 给对方。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合同规定具有法律效应,实行中如产生纠纷,经甲、乙彼此拒绝调解,可以通过本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 合同规定至签名之日起起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招标方(公司章):_________承包方(公司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让合同 篇8

招标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行,的情形下,彼此共同商定,招标方愿将坐落于村小组个人财产地,有偿服务出交给承包方,由乙方永久应用,有利于将来一同遵循,彼此达到下列协议书:

一、土地资源四至界限及总面积:北到招标方农村村道为北界,西到邻居住宅墙离 米为西界,东到现村小道,物品宽 米,南北方长 米,路基总面积为 平方米。

二、经商议与邻居 留三米小道,一同合应用,各为1.5米。

三、该土地资源转让金总共元(英文大写:rmb)。分三次支付,承包方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先交元(英文大写:rmb)。二层竣工时付元(英文大写:rmb)在屋顶瓦封顶竣工后缴清。招标方不会再扣除任何费用。

四、承包方在这里修建房屋,或出售该土地资源,招标方有义务紧密配合,不可干预承包方。

五、合同签署后,倘若因政府部门或政策,对农田开展管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到的政策难题,都由乙方承担,招标方不负责。

六、承包方有权利使用该路基靠北的村道路,招标方有义务在同村内帮助承包方健全本土地使用后的服务设施,如路水、电供货等,花费不用招标方付款。

七、甲、乙彼此不可毁约,要一起遵循之上条文。任何一方不可单方无端终止合同。若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付从而而给对方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多加合同违约金拾万余元给对方。

八、假如承包方遭第三方出示证据证明其为土地资源每个人并索取该土地权、所有权,承包方有权利向甲方索合同规定所产生转让金本钱、贷款利息及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害。多加合同违约金拾万余元给对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具有法律效应,执行中,如发生纠份,经甲、乙彼此拒绝调解,可以通过本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十、合同规定至签名之日起起效。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彼此各执一份。

招标方(公司章):_________承包方(公司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