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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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位于鲁西平原,北距汶上县城13公里,南距济宁市30公里,东临旅游胜地曲阜,西接水泊梁山,人口3.5万人,总面积40.18平方公里,4.1万亩耕地,辖29个行政村。为进一步摸清当地妇女对家庭致富项目的需求和目前所掌握的手工业技能情况,**乡妇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乡29个行政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家庭创业项目的现状

  **乡自然条件优越,地属平原,土地肥沃。全乡农业基础稳固,已建成5大高标准方田。初步建成6大优质农产品基地,形成了大蒜、桑蚕、速生林、棉花、蔬菜5大主导产业。畜牧养殖业迅猛发展,现有养殖专业村8个,养殖小区6处。工业基础雄厚,民企发展迅速,现有骨干企业12家,形成了有机肥生产、机械制造、木材加工、食品加工、服装加工、建筑建材等为主的民营产业体系。家庭创业项目也随之发展,为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就业提供了良好机遇。但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带动面窄,提供就业机会少。绝大多数的家庭创业项目仅仅需要一家人即可,像养猪、养鸡、养奶牛、养羊、养蚕、种棉花、种大蒜等,限于专业户水平。真正雇人,解决农村妇女就业的项目需要的人数大多也只有几十人,提供的就业岗位少,待遇工资低,多数在300—600元左右,劳动强度大,技术水平低。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我乡妇女在参与家庭创业中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高涨的积极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创业妇女整体素质偏低。据调查,我乡农村妇女劳动力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0,只有应付简单的程式化劳动。由于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低,很难适应家庭创业的需要。

  2、思想观念存在误区。许多妇女受传统思想、历史文化影响,闯市场的勇气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只求稳稳当当,不愿冒风险。部分妇女存在小成即满,小富即安,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大钱挣不来,小钱不愿挣的思想,阻碍了她们参与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3、社会化服务体系相对滞后。由于女性创办的项目起点低,投资少,规模小,缺乏必要的发展资金、技术和信息。加之,当前部分单位办事效率低,收费项目多,法律服务保障的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妇女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强宣传,营造妇女参与创业的氛围。大力宣传女性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妇女破除因循守旧、怕担风险,小成即满的思想,树立敢闯、敢干、敢冒风险精神,抓住机遇,闯出路子,积极参与家庭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创业妇女整体素质。建立女性创业辅导机构,定期举办生产技术、科技进农家、经营管理、法律知识等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新技术、新知识培训,为家庭创业解决后顾之忧。

  3、搭建载体,拓展妇女创业平台。培养造就一批女农民技术员、女科技示范户,发挥她们的传、帮、带作用,扶持一批以女性为主的企业项目。对规模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在贷款担保、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让更多妇女投身创业。

扩内保增建设项目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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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执行纪律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 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 加大 “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 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XX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02号),对全县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XX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XX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XX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 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 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 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 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 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 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职能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当前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组织情况看,执法监察室通常只有1—2人,力量越显单薄。面对工作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协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量。

税务: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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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大建设项目随之此起彼伏地出现。重大建设项目,因其天文数般的投资额和功能巨大的“辐射作用”,既是边远山区县经济腾飞的“催化剂”,也是地方税收的最重要来源。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对地方财政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说,可谓非常重要。笔者结合凌云县的实际,就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地情况介绍(此处省略)

  1.税管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的行政体制,要求上级单位有什么业务部门,下级单位就需成立相应部门对接。边远山区县地税部门人员本来就少,如此一来,能够安排在征收一线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员就更少了。以凌云县地税局为例。目前,凌云县共有144个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其中,市级层面36个,其他层面108个。然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员仅2名,其中1名还兼负责“基层建设年”“和谐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如此一来,每名税管员平均需负责72个项目,工作量非常大,人手严重不足。

  2.电脑水平亟待提高。国地税分设时,大部分年轻人都进入地税部门工作。弹指一挥间,十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人如今已迈入不惑之年甚至知天命之年,而近些年新招录进地税部门的人员又比较少,年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当前身处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岗位的,多是年龄50岁左右的人。这部分人,受时代和年龄的限制,接受新事物速度比较慢,电脑操作水平比较低,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今天,其所掌握的电脑知识就显得捉襟见肘了。这在报送相关税收统计数据报表等资料时就显得更为明显。

  3.征管软件尚需完善。在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主要使用的软件有2个,分别是“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由于边远山区的纳税人受电脑技能及经济条件所限,无法进行自助开票,重大建设项目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皆需税管员录入相关涉税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正常情况下,当纳税人就某个项目第一次申请代开发票时,税管员需要在以上两个软件中录入5个版块共49项以上涉税信息,耗时8分钟左右。其中,2个软件之间以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存在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可以说,需录信息过多,所耗时间过长,给纳税人办税带来了不便。

  4.信息来源过于单一。在日常管理中,受限于人手不足等因素,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发改部门和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当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后,税管员便按图索骥地到项目施工地巡查采集涉税信息。然而,发改部门的项目责任表出台时间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出台时间不定,如XX年凌云县的项目投资责任表,因恰逢领导换届选举等直到6月30日都没有正式出台,导致地税部门无法及时全面地掌控全县的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5.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二级联动四位一体”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要求,每个月月初,都需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工程进度等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受较多因素影响,如领导的签速度、项目审计速度等等,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6.统计口径值得商榷。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的规定,所有自治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推进的重大建设项目,皆需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数据。然而,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发改部门提供的项目建设信息如重点项目的数量、开竣工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应税投资情况等,与地税部门实际需要的信息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项目总投资额,发改部门提供的数据几乎都大大超过实际投资额,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与年度计划投资额也出现类似情况。更有甚者,一些项目仅处于前期准备状态,与承建方仅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仅是项目业主自己的计划,变化性还很大,如把这些项目也纳入日常管理,不仅增加税管员的工作量也不能产生任何税收,意义不大。据发改部门的数据,XX年凌云县拥有市级层面的重大建设项目36个,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地方税收的仅有16个。

  另外,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把众多小项目合并成一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按照发改部门的信息来管理,就需要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建设方版块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涉税信息后,再在建筑业版块分别录入该重大建设项目包含的所有子项目涉税信息。对于一些项目来说,工程量非常大。如凌云县XX年的市级重大项目“凌云县地头水柜工程”和“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由各乡镇的农户自己建设,并以各农户的名义申请代开发票。换句话说,这两个重大建设项目都是由几百个子项目组成,每个子项目仅有几千元左右投资,然而,按照要求,在建筑业版块中仍需分别录入这几百个子项目信息,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量非常大。

  二、做好边远山区县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对策

  1.整合机构增加人员。在做好招录新员工工作同时,整合县一级特别是边远山区小县地税局局机关机构,合并业务联系紧密的股室,降低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增加基层征收一线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税管员数量,做到部门分工明确,员工各司其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2.搞好培训倾向年轻。各级重大办经常开展针对性培训,着重传授重大建设项目录入程序与报表填写上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税管员综合素质。同时,在税管员人选选择上,向工作热情高、电脑水平好、业务知识强的年轻人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倾斜,拥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则主要安排在行政管理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各发其光。

  3.精简数量完善软件。不断研发和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实现不同软件间和同一软件的不同版块间涉税信息共享,杜绝项目信息重复录入现象,力争做到仅使用一个软件的一个版块即可完成重大建设项目的全部信息录入,减少项目信息录入时间与程序。同时,全面考虑纳税人需求,圆满解决代扣代缴单位用自己本单位帐户替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纳税问题。在此基础上,税管员还应该有提前介入意识,通过走访项目业务和施工地现场或群信息,提前把相税信息录入征管软件,以便纳税人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可马上办理,无需等待。

  4.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加强与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协作获取建设项目信息的同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主动走访项目工地,积极关注媒体动态,善于从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获取最新项目建设信息。同时,搞好内部门协作,及时从各种税务稽查与举报案件中,发现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并立即将其纳入管理范围。

  5.切实推行综合治税。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分析存在误差的原因,主要在于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对于边远山区县来说,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主要是政府各部门,只要这些部门能按时提供真实的月工程款拨付计划,就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预测误差值逐渐趋于零。因此,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并由政府出台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考评细则,增强各部门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6.出台地税统计口径。参照发改部门数据,研究制定出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重大建设项目认定标准,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的切实可行与高效便捷。如把已实际产生税收即真正开工建设了的项目作为认定是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提条件之一,把拥有几百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投资额都比较小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零星项目管理,同时以项目审计结算价款为总投资额,以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总数为实际完成投资额等等。

省重点建设项目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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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贯彻省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提前进入工作状态,抓好开局,确保实现“开门红”。市重点办于3月16日至25日,通过看现场,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XX年列入省重点的3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调研,以全面掌握省项目建设动态,督促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步伐,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XX年,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37项,年度投资计划118.8亿元。其中:新建项目9个,年度投资计划28.8亿元;续建项目25个,年度投资计划85.6亿元;投产项目3个,年度投资计划4.4亿元。由省直单位直报的清远境内项目2个,年度投资计划1亿元;由我市汇总上报的项目35个,年度投资计划117.8亿元。

  在粤东西北12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排第五位,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八位。在粤北山区5市中,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个数位居第二,比梅州少10个。年度计划投资居第四位,比梅州少48.4亿元,比河源少13.3亿元,比韶关少9.5亿元;

  截止2月底,37个省重点项目中已开工29个,未开工8个,完成投资9.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35%。

  按投资类型分类:

  新建项目9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12.4亿元,完成投资0.2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2.2%;

  续建项目25个,已开工23个,年度投资79.6亿元,完成8.9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11.2%;

  投产项目3个,已开工3个,年度投资4.4亿元,完成0.3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7.8%。

  按区域分类,以完成投资计划进度排序:

  (1)清新县6项,年度计划投资17.3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2.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5%;

  (2)英德市5项,年度计划投资13.8亿元,已开工5项,未开工0项,实际完成投资1.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9%;

  (3)清城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

  (4)市直15项,年度计划投资59.1亿元,已开工12项,未开工3项,实际完成投资4.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7.7%;

  (5)广清产业转移园管委会2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1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4%;

  (6)连州市3项,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0.05亿元,为年度计划1.2%;

  (7)高新区3项,年度计划投资9.6亿元,已开工2项,未开工1项,实际完成投资 0亿元,为年度计划的0%;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未投资建设。37个省重点项目中,完成投资进度为零的9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产业项目,占项目总数24%,年度计划投资24.4亿元,占年度总投资19.1%。

  二是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完成。37个省重点项目中,正在开展前期工作7个,未立项4个,未环评6个,未招投标3个。

  三是项目用地尚未解决。37个省重点项目中,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7个。未取得用地指标17个(高速公路除外),因征拆补偿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8个。

  四是项目资金尚未解决。资金落实难是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题,今年我市省重点项目到位资金28.6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计划投资的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建设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五是项目推进信息不对称。由于对投资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部分项目单位实际投入的资金与上报的投入数据不一致,存在实际投入资金大于上报投入数据现象。

  从客观上看:

  一是融资难。国家从严控制信贷规模,放缓信贷投放,中长期贷款增幅逐步减少,加上我市融资平台少,门槛高,资金筹措压力大。例如汕昆高速、汕湛高速为“省市共建、政府还贷”,我市各级政府需筹措资本金17.35亿元,按照我市各县(市、区)财力难以承担;再如产业园区从征地拆迁、路网建设、城市配套建设等都需要大量配套资金的支持,而市财政对园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完全靠园区自筹资金极难度较大。例如清远华侨工业园有8条主干路网工程在建,预计总投资约2.1亿元,其次,今年拟启动金北大道、开发大道扩建工程等一批道路建设,而园区的融资平台过低,融资抵押物不足,可用于融资的资产包少,融资工作开展十分困难;云龙工业园的告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因本地财政薄弱,融资门槛过高,建设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二是用地难。多数项目因用地无法保证,土规没调整到位,土地指标没解决而无法开工建设。如:电网今年在建的6个变电站项目,合计需要用地68.03亩,其中110千伏东坑输变电工程和220千伏旗胜站扩建工程因未取得用地指标等合法手续,已被国土部门勒令停工,并对土地进行复绿,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投产;清远华侨工业园和连州民族工业园等园区因用地影响项目建设。此外,用地指标和土规没有有效衔接好,也是影响项目的因素之一。有的项目有用地指标但不符合土规,而符合土规的又没有用地指标。如:广清合作园原向省备案选址位于高新区,目前园区已经确定落地石角镇,正在三通一平,如果不尽快调整土规,土地指标无法到位,相关工作和手续难以展开,园区涉及招商项目均无法进场施工;连州市新宏昊矿业项目位于连州市新塘工业园区,符合土地规划,XX年二期项目有260亩用地指标未解决,影响到厂房等基础的建设。

  三是征拆难。XX年重点项目工程征地拆迁量大,特别是高速路、省职教基地、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长隆生态旅游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如:汕昆高速、汕湛高速、高接高等3条高速路XX年的拆迁任务就达19125亩,如不能按期完成,将影响项目进度;广清合作园区征地范围内有六间大型砖厂、两间大型养殖场、四间瓦厂和一间鱼粉厂总占地面积约1400亩,至今不能动工清表平整,导致园区征拆工作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项目无法顺利推进,入园企业无法落地;银盏tod项目征地总体进展顺利,但有剩余3亩土地属于新围村的鱼塘,农民认为该地为风水地,不同意征收,也影响项目的整体征拆;广清城轨项目征收范围内文具厂的回收问题,因企业要价超出合理支付范围,目前谈判仍在进行中;高接高连接线项目企业租了一个养殖场作为临时用地,钱已经交付,但对方收钱后至今拒不交地拆棚,影响工程施工作业。此外,历史遗留问题也影响了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长隆项目涉及经营性项目和历史遗留项目有72个,银盏片区清场工作基本完成,但龙塘片区10个场所还在积极协商中。由于历史遗留项目涉及补偿金额大,且清府办[]19号《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未明确规定,难以界定补偿标准。

  四是配套滞后。由于供水、供电、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滞后,影响了项目施工进度。例如精美特种型材项目需企业自建专线,可从新建的东坑站出线,由于目前东坑站进展不顺利,无法保障项目一期建成前供电,需要通过其他专线解决。新宏昊项目电力供应不足,需新建一条线路连接白云庄站,才能保障企业生产线建设和投产需求。

  五是多雨季节。由于正值春季,雨水天气偏多,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造成工地泥泞,影响项目土方平整施工。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中小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涉及83宗,时间紧、任务重,要赶在汛期前加快进度,但因雨水影响,施工条件差,无法正常施工。

  从主观上看:

  一是协调力度不强。如高接高工程对于航道航标价格和通航维护费用问题,由于双方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协商无果,影响工程施工;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是以供热负荷为基础设计建造,供热负荷量的多少直接决定机组规模的大小,园区主要用能企业始终未予配合签订供热合同和提供相关数据,多有抵触,成效甚微,各项工作被迫推迟,设备无法招标,影响项目开工时间。企业多次向政府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也多次进行协调处理,但问题至今未有解决。

  二是主动性不强。一些单位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性不强,少深入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不够,对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理解不详细、不全面,因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只是泛泛而谈,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

  三是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如交通部门和有关项目业主提出招投标交易费、勘探设计费过高问题缺乏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意见》中规定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下浮率,要视项目规模分层规定,不能一刀切。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华南863及天安智谷提出的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问题等,都涉及到现有相关部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项目单位提出的意见

  一要深入项目单位。相关单位要深入项目现场,尤其项目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衔接,切实了解项目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协调处理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要完善相关制度。市重点办印发的《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第四点“合理降低造价,减少财政资金投入,节约成本”要求:勘察费下浮50%以上(含50%);设计费下浮40%以上(含40%);监理费下浮30%以上(含30%);施工费下浮10%以上(含10%,bt项目除外)。交通和代建等部门提出该项规定对大项目而言可以起到节约成本作用,但是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如果费用一再压缩,承接方将无法运作,缺乏合理性。

  三要出台相关政策。华南863、天安智谷等高新技术企业提出希望能够享受“清远市重点企业扶持政策”,从政府的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实现双赢。另外,根据粤府〔〕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议政府制定出台工业地产扶持政策,使资源配置得到有效利用。

  四要明确收费和补偿标准。高接高项目业主中交集团提出区域内高速公路征拆补偿标准要统一,他们需拆迁408户,有88栋价格未谈拢,村民提出在补偿标准基础上每户再加20万,集团无法接受;此外,清远的招投标交易费用明显高于其周边地区,特别是比广州收费标准还高;目前项目车辆通行费尚没有确定,需要市政府尽快明确。

  五要明确如何兑现优惠政策。中交公司此前与市政府签订了合同,明确了税费返还金额,但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要求取消各地有关优惠政策,税费返还是否按合同履行,需市政府早日明确。

  六要提前规划。燕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凤凰村民安置区及沥头、青联、沙湖等安置区工程将计划交付使用,安置区商圈规划、商业运营模式、商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建设单位希望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以解决搬迁户的后续生活问题。交通局提出高接高大桥车辆通行费确定工作要尽快启动。

  四、几点建议。

  XX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33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占到全市22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的一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XX年要取得开门红,抓好省重点项目进度是关键。

  一是尽快下达建设用地计划。省重点项目包括了园区、重要产业、重要交通、能源和民生项目,投资规模大,占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一半,建议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欧派等部分项目已经上报用地调规材料,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沟通,尽快下达批复文件。同时,建议市政尽快下达我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促进重点尽早动工建设。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和《清远市关于加快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构建“政府督导、部门负责、协调联动”的加快推进项目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开发建设积极性。

  三是落实相关制度。XX年,我市为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相继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四套班子领导重点包干、分工负责、联系督导重点项目方案》、《加快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督查暂行办法》、《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办法》等13个制度,成立了征地拆迁、环评、用地、招投标、融资等5个专责小组,要将这些制度切实落到实处,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着力破解要素制约。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资金、征地拆迁等三大瓶颈制约,要加大政策研究、充分利用有限土地指标,采取三旧改造、增减挂钩、扩资增产等方式解决用地紧张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建设用地协调、对接和报批。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拆迁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安置补偿落实到位,确保征拆工作能按时完成。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重点安排领域及银行信贷重点支持领域的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加强银政银企合作,通过bt、bot、ppp 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五是加强调研。相关单位,尤其是项目审批部门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省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六是强化督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台帐,健全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监督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考核评比,完善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合同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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