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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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禁止讥讽、岐视、污辱、惩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保证重视学员,尊重学员,教学相长。

  二、禁止散播有危害学员健康的观念;保证语言表达标准,文明行为任教,立德树人。

  三、禁止有偿服务给学员补习或有偿家教;保证敬业爱岗,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四、禁止向学员推销产品教辅资料,接纳学员及父母的赠予和吃请;保证廉洁从教,不谋私利,言传身教。

  五、禁止加剧学员作业负担;保证备课教案充足,授课精炼,工作适当。

  六、禁止在课堂上吸烟或应用通讯专用工具;保证仪表盘大气,举止端庄,以身作则。

  七、禁止抱怨、斥责家长;保证重视父母,互相沟通交流,一同施教。

  八、禁止徇私舞弊、假公济私、骗领殊荣;保证诚实守信,勤勤恳恳,踏踏实实。

  九、禁止擅自离岗或怠工;保证遵规守纪,严格自律,努力任教。

  十、禁止因循守旧,不求上进;保证开拓创新,开拓进取,敢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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