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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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施工合同(通用13篇)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设计(如有)、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

  2、结算方法:工程量按照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图纸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计算,

  (1)装饰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地区

  (2)水电安装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

  (3)土建部分执行 ,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或

  (4)以上1-3项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费按合同附件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

  3、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

  4、甲方认为部分价格比较昂贵的装饰材料或灯饰可采取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方式,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

  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二)验收

  1、验收标准: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

  2、验收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或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相

  3、乙方应于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双方同意选择第 款)

  (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

  1、甲方将材料及设备送到,并提交列明材料品种、规格、颜

  2、乙方验收并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后,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现遗失或损

  3、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4、甲方提供材料的供应时间、数量必须与工程进度相符。

  (二)由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

  2、乙方提供材料的,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

  3、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设计费 元,施工费 元。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造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造价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作为预付款。

  2、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

  3、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 元。

  4、工程竣工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和结算手续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5、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结清。

  6、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

  7、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

  4、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预算总造价增加,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九条 保修期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二 年,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若乙方拖延维修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修,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鉴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6、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和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

  6、于每月 日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整改。

  1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15、甲供材料损耗率必须在定额范围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16、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2日内撤离施工场地。

  17、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8、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9、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20、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

  21、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的,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

  10、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1、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2、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5、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资料等的著作权归属甲方。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所地: 住所地:

  为了保证甲方所发包的室内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工过程中拆装及维护、包消防行政报建及验收合格)。

  4、承包范围:到甲方验收合格、消防行政报建验收合格为止。(本合同后附:《工程预算表》)

  5、工 期: 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

  6、合同金额总计(含税):

  第二条 工程项目内容

  本合同主要项目包含: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结款总额: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等)。经双方协商,本工程若有增加工程数量则按《工程预算表》对应单价计算增加工程费用;

  3、 结款方式:所有工程款均以转账(人民币)结算,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4、乙方帐户基本信息资料: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施工图纸

  1、承包人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4、施工期间,因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含文字通知)或增加项目而需乙方另计预算时,须由甲方签证相关工程资料手续,交乙方备档;并由甲方在相关设计图纸签字确认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方予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5、图纸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图纸,须征得甲方同意签字方可有效,凡因乙方擅自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增加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材料质量及管理

  1、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除指定的灯具及相关的原配套设施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材料从材质、品牌、规格、用量、尺寸与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表》之规定完全相符。对于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保证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无假冒伪劣材料。

  2、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保管,如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所有材料乙方必须摆放整齐,摆放范围不得超出施工区域,不得影响其它的铺位营业。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确认设计方案与所有施工图纸和材料样品。

  2、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进场施工手续,确定施工项目具体位置。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手续。

  4、指派一名工程负责人: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装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工作。

  3、指派一名工程负责人:

  4、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材料与施工质量,保证工期。

  5、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破坏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配合物业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物业管理装修保证金费用。

  7、进场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特别是扶手电梯的防护)。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竣工验收。

  2、甲方验收标准以本工程施工图纸作为证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确认,表示承认此项工程已竣工;若甲方验收发现工程不合格(即工程未达到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所述之验收标准),乙方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因此延误工期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接到乙方完工通知后未及时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因此延误工期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5、如属隐蔽工程,则在隐蔽之前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检查。否则,甲方可视为施工质量不合格。

  第九条 保修服务

  1、本工程整体在正常使用下免费维修(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

  2、在免费维修期(保修期)内,甲方发现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在接到电话24小时内到达问题发生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乙方进行免费维修服务的维修周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本工程在超过免费维修期,乙方仍有提供维修服务的义务,但可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4、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不进行免费维修。

  (1)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引发的质量问题。

  (2)由于房屋建筑本身的质量隐患而非乙方在本次施工工程中任何一个项目存在问题(如外墙漏水、外墙墙体开裂)引发的质量问题。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和消防安全规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穿拖鞋。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把当天将施工区域的所有垃圾清运至市政统一规划之垃圾存放处,不 得影响施工区域的卫生环境。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甲方留在施工现场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遗失或损坏的乙方须照价进行赔偿。

  4、乙方施工负责人每日晚17:00前须向甲方工程跟踪负责人提交次日的施工计划。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工程跟踪人的管理和督导,如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须上报至甲方工程负责人处协商解决,但不可以此为由推延工期。

  6、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做到在施工区域内人走关灯、电器用过后切断电源、水用过后及时关闭阀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将按照每延迟一日,按每天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圆整)的标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直至扣完所有工程款为止。

  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自负责任。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项内容,或资金没有及时支付到位,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甲方自负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工程意外事故、安全事故或其它侵权责任,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乙方私自减少工料、私自改变施工图纸、不按施工图纸施工、采用假冒伪劣产品等),乙方除无条件返工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逾期后给甲方造成的预计收益损失。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一项内容,造成甲方的工程监督人员无法准时得到乙方的施工计划,无法进行工程监督,甲方将按照每发生一次人民币50(大写:人民币伍拾圆整)的标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直至扣完所有工程款为止。

  7、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之基础上,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各批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8、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及时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乙方提前1日通知甲方为准,如逾期不予验收,视同甲方默认该材料合格。如施工后甲方要求进行材料复验,乙方可予配合,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各项内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转让、变更和终止

  1、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进行转包或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完成之日止(本合同的完成之日即本工程的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任意一方中途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均须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齐缝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公司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详见预算清单)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 (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 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 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 DB33/1022 —20xx 执行。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

  9.2 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 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

  11.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

  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 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

  13.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包括水电的一切材料,电视、网线、电话线)家庭居室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预算书。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 提供设计, 提供预算, 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3.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

  3.2 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3 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4.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

  6.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6.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变更 材料供应 工期延误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 中期验收 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3)竣工验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9.4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五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13.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3.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13.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1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1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1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1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1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0858—3491188。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包括水电的一切材料,电视、网线、电话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预算书。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所产生的费用(运费及搬运费及损坏的材料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公司赠送东西,业主可放弃但不可折现,不可换别的物品。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 提供设计, 提供预算, 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3.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甲方工作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3 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4.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

  6.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6.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变更 材料供应 工期延误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 中期验收 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3)竣工验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9.4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五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13.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3.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13.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1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1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1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1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1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______元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______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______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

  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

  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

  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

  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

  G、逾期验收;

  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3、承包采用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

  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

  2、付款方式:

  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大写) 元。

  ⑵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45%,计(大写) 元。

  ⑶油漆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大写) 元。

  ⑷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⑵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⑶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⑴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⑵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⑷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⑸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及时对施工垃圾进行清理。

  四、材料的供应

  1、乙方提供应需材料(不包括灯具,洁具和各种软装饰)。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劣质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的必要条件和安全措施

  甲方提供的施工场所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施工工期变更的内容和处理措施

  1、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有此造成费用的增减的,有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于赔偿。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

  ⑶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为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⒑%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原则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姓名(签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长兴百信装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4.1 施工图纸

  14.2 工程预算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室内装修(详见附件一,以附件所报的项目内容为准) 工程金额: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方式: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总额进行包工包料的包干方式进行施工安装。

  三、工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30%,中途再付50%,余款验收后付15%,保证金5%一年之内付清。保修期为1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对乙方在施工时提出的配合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日内作出答复。

  B、甲方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协调与乙方沟通。

  C、按照合同及时向乙方付款。

  2、乙方责任:

  A、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B、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五、补充条款:

  按图施工,其中甲方取消顶面异形吊顶、光带、吊灯、墙面纸,原有格局不变。如项目有增减,款项另外结算。

  六、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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