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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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标准所得税发票的管理方法,在普遍征集全国各地意见的基本上,国税总局制订了《所得税专票内控管理办法》。下边就由我们来和各位一起认识吧!

  所得税专票内控管理办法最新版20xx年

  一、所得税发票的进度管理

  (一)所得税发票的样式所得税专票(下称专票)的样式、发票联、具体内容及运用范畴由国税总局统一明确,并将专票票样立即下达全国各地。

  (二)专票印刷方案的制订

  1.专票的印刷,由国税总局推行统一进度管理。

  2.专票的印刷方案应逐步汇报至国税总局。专票的印刷方案半年分配一次,印刷方案汇报后一般不会再调节。

  (1)县市级税务局应于一年的8月20日之前将下一本年度上半年度的专票印刷方案申报市级税务局;应于第二年3月20日之前将后半年的专票印刷方案申报市级税务局。

  (2)市级税务局应于一年的9月5日之前将隶属县市级国税局行政机关下一本年度上半年度专票印刷方案核准归纳,申报省(包含自治州、市辖区、省级城市,相同)级税务局;应于第二年4月5日之前将隶属县市级税务局后半年的专票印刷方案核准归纳,申报省部级税务局。

  (3)省部级税务局于一年的9月20日之前将隶属市级税务局下一本年度上半年度专票印刷方案核准归纳,汇报国税总局;应于第二年4月20日之前将隶属市级税务局后半年的发票的印刷方案核准归纳,汇报国税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部级税务局汇报的专票印刷方案开展核准归纳,提交我国印钞制币公司总部分配印刷,并下达各省部级税务局。

  二、专票的物流仓储管理

  (一)专票进库前的工程验收

  1.省部级税务局对专票进库前的工程验收对运到的专票,在进库前要按下述需要做好工程验收:

  (1)以制币公司总部给予的专票装运单开展工程验收。

  (2)依据国税总局下达的专票印刷方案对运到的专票类型和数目开展核查。

  (3)查验专票的外包装品质。

  (4)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配件一)。

  2.市级税务局对专票进库前的工程验收对运到的专票,在进库前要按下述需要做好工程验收:

  (1)根据制币公司总部给予的专票装车统计表开展工程验收。

  (2)核查专用型发票的种类和总数是不是与审批的方案相符合。

  (3)抽样检查专票的印刷品质。

  (4)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3.县市级税务局对专票进库前的工程验收对运到的专票,在进库前要按下述需要做好工程验收:

  (1)采用任意检测的方法,抽样检验总数一般在所运专票总产量的5%-10%上下,如发觉有比较严重问题,可扩张抽样检查面。

  (2)核查专票的各种各样样式和总数是不是与审批的方案相符合。

  (3)填好所得税专票工程验收出入库单。

  4.各个税务局在专票工程验收时,务必由二人以上承担,并没有特殊情况,不可任意拆换。

  5.在专票的工程验收环节中,如发觉有产品质量问题,应将有品质问题的税票统一集中化上缴、保存,由省部级税务局报国税总局,并按相关政策法规解决。

  6.各个税务局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时,须笔迹清楚、具体内容详细、数据精确。

  7.各个税务局要创建专票收、发、存台账。

  (二)专票的调拔

  1.上级领导税务局向下属税务局调拔专票时,应立即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拨单》(配件二),与此同时扣除专票款。

  2.各个税务局在专票调拔后,备案专票收、发、存台账。

  (三)专票的盘点

  1.各个税务局对隶属库存量的专票务必创建按时盘点规章制度。

  2.上级领导税务局解决下属税务局的专票盘点状况机构经常性的查验。

  3.省部级和市级税务局每季度应开展一次盘点,与此同时每一次盘点都应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配件三)。县市级税务局每个月应开展一次盘点,与此同时每一次盘点务必填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盘库报告表》。

  4.依据工作必须,各个税务局应经常性开展盘点。

  (四)专票的消毁1.专票消毁的范畴

  (1)属于有印刷产品质量问题专票的消毁

  ①专票印刷产品质量问题的确定。省下列各个税务局发觉专票有印刷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将有品质问题的专票保存,并逐步汇报到省部级税务局。

  ②省部级税务局与所承印专票的公司联络,由印刷公司承担进一步验证。

  ③经彼此一同验证确实有印刷产品质量问题的专票,应在彼此一同监管下,由省部级国税局行政机关特定的公司承担消毁,并由印刷企业报我国印钞制币公司总部报备。

  ④如彼此有不一样意见,由国税总局与我国印钞制币公司总部一同商议后,再行解决。

  (2)属于国税局行政机关换版、重做及其超出国税局行政机关政策法规的运用限期,应予以废止的发票的消毁。

  ①互换版后,并未应用已过期的老版专票开展消毁。

  ②对不符应用大面值版专票的经营者已申领的,并未应用或全本未应用完的专票开展消毁。

  ③对重做后,凡不符重做规定的专票开展消毁。

  ④对超出税务局政策法规的运用限期,并未应用或全本未应用完的专票开展消毁。

  2.专票消毁的方式

  (1)对以上专票消毁范畴中,凡属于未采用的全本专票,由省部级税务局统一安排开展消毁。

  (2)对全本税票中未采用的一部分,可采用剪角方式销账。即在“全国各地统一发票总监制章”处,按“V”形剪角。

  3.专票消毁的规定:

  (1)各个税务局要不断完善消毁专票的规章制度,要有专职人员承担,坚决杜绝在税票消毁全过程中,产生失窃或损失的事情。

  (2)在专票消毁全过程中,务必对消毁的专票推行两人管理制度、经手人负责制,保证数据准确、义务清晰。在待消毁的专票运送环节中,要有专职人员押送,保证安全。

  (3)专票消毁工作中完毕后,省部级税务局要立即将消毁的状况汇报国税总局。

  (五)专票的储存安全工作1.务必创建专业储存专票的仓库,库房应满足以下基本上规定:

  (1)仓库建在税务局或开售营业网点的古建筑群身体内,不可与其它企业、公共场合和城市居民住房相接。仓库底端不可有管路、渗沟等公共设施或无法操纵的别墅地下室;没法躲避的,应采用必需的防护措施。

  (2)仓库进出口组装防盗系统防护门,窗子组装金属材料安全装置。

  (3)仓库内配置防水、救火设备,组装防爆灯具,配置应急照明灯。

  (4)仓库组装防盗系统全自动警报系统。守库室设定接纳警报并与外部联系的通信设备。

  2.专票开售营业网点营业部的安全性存放对策,应满足以下基本上规定:

  (1)营业部进出口组装防盗系统防护门,窗子组装金属材料安全装置。

  (2)开售工作区域与别的工作区域防护。

  (3)运营操作间与申领者中间设定需要的牢固隔离防护设备。

  (4)营业部组装应急警报系统,有前提的可与所在城市公安部门推行警报连接网络。

  (5)设定储存专票的保险箱。

  (6)配备专票防伪标识鉴别器。

  3.各个税务局应依据专票安保工作的必须开设护卫组织,配备职业保安人员,将安全性存放工作中列入员工的岗位责任制度。专票仓库的管理及安保工作,应满足以下基本上规定:

  (1)配置专门的守库工作人员,推行两人24个小时值班管理制度。

  (2)严控非仓管工作人员进到仓库,非仓管工作人员一般不可进到仓库,如因作业必须临时性进到仓库的,应经领导干部审核并严格遵守备案规章制度。

  (3)遇节、假期,库房管理者解决库房储存状况开展核对查验。

  三、专票的运输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运送

  1.国税总局授权委托制币公司总部每一年向各省市按季运输专票。

  2.各省部级税务局收到专票后,可依据底层税务局的必须,自主机构专票的输送工作中。

  (二)专票的运送安全工作各个税务局运送专票务必配备运输专票的特种车辆;配置安全性保安人员及必需的通讯工具。长途运输大宗商品专票,应与本地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单位建立联系,采取有效的护卫对策,以保证专票的物流运输安全性。

  四、专票的开售管理方法

  (一)专票申领簿的管理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下称申领簿)是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申请办理申领发票的凭据,是纪录经营者申领、应用和销户专票状况的帐本。

  1.申领簿的形式和具体内容由国税总局制订(见配件四)。

  推行电脑管理专票开售工作中的,其申领簿的形式由省部级税务局明确。

  2.申领簿由省部级税务局承担印刷。

  3.申领簿的签发。

  对经税务局评定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下列程序流程签发申领簿:

  (1)县(市)级税务局承担审核经营者填写的《领到所得税专票申领簿申请书》(配件五)。

  (2)专票管理方法机构承担签发申领簿,签发时要开展下列审批工作中:

  ①审批经营者《领到所得税专票申领簿申请书》。

  ②审批盖有“所得税一般纳税人”确定专章的税务登记(团本)。

  ③审批经办人员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护照签证、工作牌);

  ④审批经营者企业财务章或财务专用章模型;以上有效证件经审查没有问题后,专票开售单位即可填发申领簿,并先后撰写申领簿号。

  (3)经营者必须变动申领专票类型、总数额度和买票员的,应明确提出申请书,经税务局审核后,由专票管理方法单位变动申领簿中的相关内容。

  对要变动财务章、财务专用章的经营者,税务局应上缴旧的申领簿,再次签发申领簿。

  4.经营者产生散伙、倒闭、撤消及其别的情况,依规中止缴税责任的,税务局应在销户税务登记证前,缴销申领簿。

  经营者违背专票应用政策法规被税务局惩处停用专票的,专用发票管理方法单位应扣留或缴销申领簿。

  (二)专票的开售专票的发行工作中一般由县(市)级税务局专票管理方法单位开售,特殊情况经地(市)级税务局准许可授权委托属下税务局开售。税务局不可将开售工作中委派给企、机关事业单位,更不可雇佣临时性工作人员筹办开售管理方法业务流程。

  开售专票推行验旧供新规章制度。经营者在申领专票时,应向税务局递交已出具专票的存根联,并申请专票申领、应用、估价入库状况和税额交纳状况。税务局审批没有问题后,即可开售新的专票。

  1、验旧

  (1)检测经营者能否按政策法规申领和应用专票。

  (2)检测经营者出具专票的情形与税务申报是不是相符合,有没有异常现象。

  (3)依据验旧状况备案申领簿。

  2、供新

  (1)审批买票员提供的申领簿和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查验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配件六)的相关具体内容是不是相符合。

  (2)审批经营者填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配件七)。

  (3)对有效证件材料完备、办理手续齐备而又无违背专票管理方法政策法规个人行为的,开售行政机关可开售专票,并按政策法规价钱扣除专票成本费。

  3、监管经营者加盖“专票卖货企业栏戳记”。税务局开售专票时(电脑版本专票以外),务必监管经营者在专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抵扣联、抵扣联、记帐联)的相关频道中加盖刻着卖货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号、详细地址手机、开户行及账号的“专票卖货企业栏戳记”,经检查准确无误后才可将专票交货经营者应用。

  4、依据专票开售状况逐笔备案《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日记帐》(配件八)和经营者申领簿,按日归纳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帐》(配件九)。

  (三)专票的销户注销专票,专用发票开售单位应备案《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和申领簿。

  1.在经营者申领专票前,税务局应按政策法规查验经营者已采用的专票,经查验没有问题后给予销户。

  2.专票开售单位解决依照政策法规上缴经营者库存量没用过的专票给予销户。

  3.针对经营者遗失、失窃的专票,在依照政策法规给与经营者惩罚后,专票开售单位给予销户。

  (四)专票收取和发送存状况统计分析

  1.专票开售单位应不断完善专票管理方法帐本,搞好专票收取和发送存状况的计算工作中。按时编写收取和发送存状况统计分析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发存报表》(配件十)应逐步报送至国税总局。

  (1)县市级税务局应于一季度和本年度终结后10日内将专票收取和发送存表格申报市级税务局。

  (2)市级税务局应于一季度和本年度终结后20日内将专票收取和发送存表格申报省部级税务局。

  (3)省部级税务局应于一季度和本年度终结后30日内将专票收取和发送存表格申报国税总局。

  3.专票收取和发送存表格的形式由国税总局统一制订。

  五、专票的账款管理方法

  (一)专票的清算价钱专票的清算价钱由国家建设部统一明确。各个税务局按原国家物价局、国家财政部《有关中间管理方法的税务部门行政部门服务性收费标准新项目和规范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的政策法规,另收一定百分比的专票服务费,经平级物价局审批后实行。

  (二)专票的账款结算管理

  1.专票账款清算的办法和时长专票的账款清算选用签署结算协议的方式,即:每一年各省部级税务局与制币公司总部签署一次专票账款结算协议。

  专票的账款按月度开展清算,即于一个季度逐渐15日内按月度方案账款总价格30%的工程款预付款给制币公司总部,待一个季度票到后10日内通过银行将其他70%账款划给制币公司总部。

  省部级下列税务局专票账款清算的办法和时长,由省部级国税局行政机关明确。

  2.专票的账款管理方法专票的账款由省部级税务局统一管理方法,省、地、县市级税务局推行等级分类计算的标准。

  各个税务局务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政策法规配置会计和出纳工作人员专业管理方法。务必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核算帐本要详细,财务核算办理手续要齐备,专票账款要设专用存款账户储存,财政性资金,不可转借。

  3.专票服务费的应用管理方法各个税务局扣除的专票服务费可用以下列几层面支出:

  (1)专票仓库基本建设、检修及仓储物流设备情况的改进;

  (2)专票管理方法单位所需必需的公共交通及通讯工具的购买;

  (3)运输专票所需零星花费及专票管理者的岗位补贴等。

  专票期间费用的开支,要严苛审核规章制度,各个税务局要建立对应的管理方法办法,加强检测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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