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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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MB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办法》是因为标准RMB银行结算账户(下称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立和应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维护保养经济金融纪律平稳而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下边是笔者给我们梳理的有关信息,仅作参考!

  RMB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办法完整篇

  第一章 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RMB银行结算账户(下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维护保养经济金融纪律平稳,依据《RMB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办法》(下称《办法》),制订本执行细则。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金融机构,就是指在我国镜内依规经审批开设,可运营RMB电子支付业务流程的商业银行金融企业。

  第三条中央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管单位,承担对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立、应用、变动和撤消开展检验监管。

  第四条中央人民银行根据RMB银行结算账户智能管理系统(下称“帐户智能管理系统”)和其它合理合法方式,对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立、应用、变动和撤消执行监管和管理方法。

  第五条中央人民银行对以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推行审批规章制度: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申请注册验资报告和增资验资设立的以外);

  (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四)达标海外投资者在地区从业股票投资设立的RMB独特帐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下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以上银行结算账户通称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办法》中“银行开户登记证书”所有改成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是中央人民银行依规准许申请者在金融机构设立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事项有效证件,是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合理合法的合理证实。

  中央人民银行在审批设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申请注册验资报告和增资验资设立的以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时各自授予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专用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附式1)。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在授予税务登记证时,应在开户许可证中注明以下事宜:

  (一)“税务登记证”字眼;

  (二)税务登记证序号;

  (三)银行开户审批号;

  (四)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帐号管理用章;

  (五)审批日期;

  (六)存户名字;

  (七)存户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名字;

  (八)开户行名字;

  (九)账户性质;

  (十)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除记述以上事宜外,还应记述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期。

  第八条《办法》和本执行细则所指“注册地址”就是指存户的企业营业执照等开户证明文档上记录的居住地。

  第二章 银行开户

  第九条存户应以实名认证设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提供的银行开户申请办理材料本质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另有规范的以外。金融机构应承担对存户银行开户申请办理材料的真实有效、一致性和合规开展核查。中央人民银行应承担对金融机构申报的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开户材料的合规及其存户设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开展审批。

  第十条海外(含港澳地区)组织在地区从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或地区企业在外地从业临时性主题活动的,持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准许其从业此项主题活动的证明材料,经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审批后可设立临时存款账户。

  第十一条企业存户因增资验资必须设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具其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材料,在金融机构开设一个临时存款账户。该帐户的运用和撤消对比因申请注册验资报告设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方法。

  第十二条存户为临时性组织的,只有在其驻在地设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可设立其它银行结算账户。

  存户在外地从业临时性主题活动的,只有在其临时性主题活动地设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建筑工程施工及组装企业公司在外地与此同时修建好几个工程项目的,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合同设立不超过项目合同数量的临时存款账户。

  第十三条《办法》第十七条所指“税务登记”就是指国税局登记证书或地税局登记证书。

  存户为从业生产制造、生产经营的经营者,依据相关要求没法获得税务登记的,在申请办理设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并不出示税务登记。

  第十四条存户凭《办法》第十九条要求的同一证明材料,只有设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达标海外投资者申请办理设立QFII专用存款账户应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出示证明材料,不必出示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

  第十五条普通合伙人除可凭《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设立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外,还可凭以下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设立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定居在地区的公民,可出示户口本或护照签证。

  (二)部队(武装警察)老干局及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培训的现役军官,可出示离休干部殊荣证、军人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或军事院校学员证。

  (三)定居在地区或海外的中国国籍的侨民,可出示中国护照。

  (四)国外边民在中国边界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帐户,可出示该国印制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五)得到在我国永居资质的老外,可出示老外永久性居民证。

  第十六条《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所称出示“未设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实”(附式2)适用下列三种情况:

  (一)注册地址已运作帐户智能管理系统,但运营地并未运作帐户智能管理系统的;

  (二)运营地已运作帐户智能管理系统,但注册地址并未运作帐户智能管理系统的;

  (三)注册地址和运营地均未运作帐户智能管理系统的。

  第十七条存户为公司的,其预埋盖章为该企业的公司章或财务章加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许可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是盖公章。存户为自己的,其预埋盖章为该本人的签字或是盖公章。

  第十八条存户在申请办理设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办理设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示的开户证明文档上记录的存户名字及其预埋金融机构盖章中公司章或财务章的名字应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况以外:

  (一)因申请注册验资报告设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审批的“公司核名通知书”或政府部门相关部门批件中写明的名字,其预埋金融机构盖章中公司章或财务章的名字该是存户与金融机构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协议书中订立的投资人名字;

  (二)预埋金融机构盖章中公司章或财务章的名字依规可应用通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说保持一致;

  (三)并没有字体大小的个体户设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埋盖章中公司章或财务章该是个体工商户字眼加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运营者的签名或盖公章。

  第十九条存户因申请注册验资报告或增资验资设立临时存款账户后,必须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到期前退回资产的,应出示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的证实;没法出示证实的,应于帐户有效期限到期后申请办理注销银行卡退钱办理手续。

  第二十条《办法》第二十七条所指“填写银行开户申请书”就是指,存户申请办理设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好“设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附式3),并加盖公司公章。存户有组织代码、上级领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部门的,应在“设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上事先填好有关信息。存户有关联公司的,应填好“关联公司申请表”(附式4)。存户申请办理设立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好“设立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附式5),并加其个人盖章。

  第二十一条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在审批存户设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应是存户打印出密码,由开户行转送存户。

  存款人可到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递交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应用密码查询其已经设立的全部银行结算账户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开户行和存户签署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可在银行开户申请书中列明,也可由开户行与存户再行承诺。

  第二十三条存户合乎《办法》和本执行细则要求的银行开户标准的,金融机构应是其设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章 结算账户的应用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三十六条所指“临时存款账户宽限期”的详细申请办理流程是,存户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到期前申办宽限期时,应填好“临时存款账户宽限期申请书”(附式6),并加盖公司公章,连着临时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及设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根据开户行申报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

  合乎宽限期标准的,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应审批其宽限期,取回原临时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并发放新的临时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不符宽限期标准的,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不审批其宽限期申请办理,存户应立即申请办理该临时存款账户的撤消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办法》第三十八条所指“宣布设立之日”实际就是指:针对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宣布设立之日”为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的审批日期;针对非审批类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宣布设立之日”为金融机构为存户申请办理银行开户流程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当存户在同一银行营业组织撤消银行结算账户后再次设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再次设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申请办理支付业务流程。

  第二十七条《办法》第四十一条所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就是指“有下述情况之一”,且合乎“企业从其银行结算账户付款给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款每单超出5万余元”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办法》第四十二条所指“金融机构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要求用心核查支付根据或收付款根据的正本,并存留影印件”就是指:针对《办法》第四十条要求的情况,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应仔细核查支付根据的正本,并存留影印件;针对《办法》第四十一条要求的情况,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应仔细核查收付款根据的正本,并存留影印件。

  存户解决其给予的收付款根据或支付根据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承担,金融机构应按公司电脑文件管理规定存放收付款根据、支付根据的影印件。

  第二十九条本人持出票人(或申请者)为企业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公司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并将账款转到其本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根据《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本执行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向开户行出示最终一手背书人为企业且被背书人为自己的收付款根据。

  第三十条《办法》第四十四条所指“要求限期”就是指金融机构与存户承诺的限期。

  第三十七条《办法》第五十四条所称交还“银行开户登记证书”就是指存户撤消审批类银行结算账户时应缴回税务登记证。

  第三十八条存户申请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宽限期,变动、撤消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及其补(换)发税务登记证时,可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也可受权别人申请办理。

  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的,除出示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出示法律规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受权别人申请办理的,除出示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出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出示的授权证书,及其被受权人的身份证证件。

  第三十九条针对依照《办法》和本执行细则要求应撤消而未办注销银行卡办理手续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金融机构应通知该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户自传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银行卡办理手续,贷款逾期视作自行注销银行卡,未划拨账款纳入久悬未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方法。

  第五章 帐户的管理方法

  第四十条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根据帐户智能管理系统与支付平台、同城票据应用系统等体系的联接,完成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内容的核对,依规检测和依法查处没经中央人民银行审批或未向中央人民银行审批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十一条帐户智能管理系统中的金融机构组织代码是根据人民银行要求的编码规则为银行编制的,用以鉴别金融机构真实身份的唯一标志,是帐户智能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料。

  中央人民银行承担金融机构组织代码信息内容的统一监管和维护保养。金融机构应按要求精确、详细、立即地为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申请金融机构组织代码信息内容。

  第四十二条中央人民银行应将税务登记证做为关键空缺凭据开展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税务登记证的印刷、存放、申领、授予、上缴和消毁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税务登记证丢失或损毁时,存户应填好“补(换)发税务登记证申请书”(附式10),并加盖公司公章,对比《办法》和本执行细则相关设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要求,根据开户行向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明确提出补(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税务登记证的,存户应缴回原税务登记证。

  第四十四条企业存户申请办理拆换预埋公司章或财务章,应向开户行出示申请书、原预埋公司章或财务章等有关证明文件。

  企业存户申请办理拆换预埋公司章或财务章但不能保证原预埋公司章或财务章的,应向开户行出示原印签信用卡、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司法机关的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企业存户申请办理变动预埋公司章或财务章,可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也可受权别人申请办理。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的,除出示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出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受权别人申请办理的,除出示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出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出示的授权证书,及其被受权人的身份证证件。

  第四十五条企业存户申请办理拆换预埋本人盖章,可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也可受权别人申请办理。

  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立即申请办理的,应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申请书及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

  受权别人申请办理的,应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申请书、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出示的授权证书、被受权人的身份证证件。没法出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证件的,应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申请书、该企业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受权人的身份证证件。

  第四十六条存户应妥当存放其登陆密码。存户在接到开户行转送的密码以后,应到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登陆密码变动办理手续。

  存户丢失登陆密码的,应具其银行开户时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到中央人民银行本地分支行申请办理密码重置。

  第六章 附录

  第四十七条本执行细则所称各种申请书,可由金融机构参考本执行细则应附申请书款式,融合行内的必须印刷,但务必包括本执行细则应附申请书款式中列明的记述事宜。

  第四十八条《办法》和本执行细则所称身份证证件,就是指适用《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执行细则第十五条要求的身份证证件。

  第四十九条本执行细则由中央人民银行承担表述、改动。

  第五十条本执行细则自20xx年1月31日起实施。

  你的银行帐户要那样管理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要求,自12月1日起,本人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每个人在同一家金融机构也只能设立一个I类户,假如已经有Ⅰ类户的,再银行开户时只有是Ⅱ、Ⅲ类帐户。

  账户等级的不一样,代表着作用和金额的差别。帐户等级分类、限制高安全等级帐户总数后,要怎么控制自己的帐户?更改账户类型,实际操作起來是不是便捷?这种转变会给大家日常生活产生哪些危害?三类账户如同三个不一样的存钱夹。Ⅰ类户是个“大钱柜”,关键的资产家产都是在上边,安全系数需求高,不用每日拿着外出;Ⅱ类账户等同于“钱夹”,用以日常稍大的支出;而Ⅲ类帐户等同于 “零钱包”,用以额度并不大、次数高的买卖,例如手机支付、二维码支付等。

  那么多帐户,怎么做得搞清楚啊?之后办的崭新的信用卡假如要更新,能否更便捷?许多客户担忧补卡更新所提供的繁琐和经济成本,但这种全是为了确保帐户安全性。

  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所特邀研究者赵鹞表明,以前大家的帐号管理不太严苛,一人有好几个帐户,在其中许多帐户并不是自己注册申请。这几年,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趋势,付款愈来愈方便快捷,大家看待帐户和第三方支付的观念也愈来愈随便了。但事实上根据账号的付款个人行为是一种严厉的民事法律行为,要认真完成。在欧洲国家,银行开户有严格要求的程序流程,金融机构要多方面认识顾客以及风险性承受力,还需要达到合规管理管控规定。帐户应用和管理方法便是要在安全和便利性中寻找一个均衡点。

  更新一个新的Ⅰ类帐户,就得把别的Ⅰ类帐户降权。应维护好私人信息和帐户安全性,以防危害个人信用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司负责人提示,要妥当管理好自身的帐户。先前有许多人随便就把自己的有效证件交到其他人去开银行帐户。将来,中国人民银行将增加对冒名顶替银行开户的惩罚幅度。一旦被公安部门评定为涉案人员帐户,银行开户人户下的其它帐户应用也会受限制,要到金融机构再次核查真实身份、表明缘故才可以正常的应用,并很有可能危害个人信用记录。

  这名责任人提示,再次核查真实身份时,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组织不容易以任何借口规定本人有登陆密码、手机验证码等敏感性信息内容,也不会以任何借口规定本人开展转帐等涉及到帐户资产的实际操作,本人只需随带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柜面或是依照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组织的规定步骤核查真实身份就可以。二是因为本人根据自助式提款机进行的汇款业务流程,在审理后24个小时以内可撤消,犯罪分子很有可能会运用转帐撤消玩新的骗局,收付款时请尽量谨慎确定,避免犯罪分子趁机执行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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