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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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部长是党委会带领下负责人机构、干部工作的工作部门,实际岗位职责是:

  一、依据党的基本路线、战略方针、现行政策和党委会的指示、决定,调查分析党的组织工作的状况,制订机构工作计划,明确提出进行党的组织工作目标的具体办法。

  二、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基本建设。搞好党支部、隶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不懈集体领导,不断完善党的民主生活规章制度。

  三、帮助党委会搞好干部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素养,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方法,搞好对领导干部的考评、选拨、强烈推荐工作中,为党委会选拨应用党员干部当好帮手和参谋长。

  四、贯彻执行党的读书人现行政策,并协作相关部门搞好读书人和老干部工作。

  五、做好共产党员的教学和管理方面。加强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文化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用心搞好党组织评先工作中,充分运用党员干部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和别的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功效。

  六、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帮助党委会核查申请办理消化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共产党员转正工作中。

  七、帮助党委办好中央党校,搞好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和规定入党预备党员的业务培训。

  八、审理共产党员、党员干部投诉,搞好共产党员、党员干部来信到访工作中。

  九、搞好该校党员党费的上缴工作中,承担共产党员的党籍管理方法、接转共产党员组织关系,招待、申请办理外调工作中。

  十、搞好文明创建工作中。搞好部内朋友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安排及计划生育、离退工作人员、档案资料、信息内容、信息保密、社会治安等工作中。

  十一、意味着院校解决校内校外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事项。

  十二、进行上级领导党组织和校党委督办的其它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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