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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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编号: 007543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

  (标准文本)

  用 人 机 关 (甲方)

  聘任制公务员(乙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制

  (20xx年4月版)

  使用说明

  一、本聘任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作为我市行政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签订聘任合同的标准文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但应符合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

  二、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填写本合同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笔书写,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四、本合同须由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亲自签订。

  五、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填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六、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

  七、合同编号规则为:用人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订立年度+顺序号(三位号)。

  八、职位填写要求为:职类+职组+职系。

  九、本合同订立时间不得在合同期限起始时间之后。用人机关应自合同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用人机关): 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聘任制公务员):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经常居住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合同期限和试用期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01 月 10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一)试用期为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试用期。

  第三条 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考察。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应当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 聘任职位和工作职责要求

  第四条 甲方聘任乙方在 执法员 职位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为其所在职位要求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六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职位、工作岗位或工作职责,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任职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任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合同相关条款,变更或者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任合同;

  (四)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当享有的福利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在聘任期内不被解聘;

  (三)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四)参加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的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认真履行有关工作职责(工作任务);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工作秘密或者工作中的涉密信息;

  (四)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原系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公务员义务。

  第四章 工作条件和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务员应当遵守的各项纪律;

  (二)甲方规定的适用于其全体工作人员的各项纪律;

  (三)本合同或者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各项纪律。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休假的权利,具体按照国家有关公务员休假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十六条 乙方的入职薪级为 级。

  第十七条 乙方的工资结构、标准和调整、试用期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间、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 乙方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待遇,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本市公务员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按照本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职业年金。乙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任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三)乙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因前款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2年为基本称职的;

  (二)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五)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与甲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甲方因前款第(五)、(六)项情形之一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五)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六)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七)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八)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任合同证明书,并在3个月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退休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任合同证明书,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三)

  项约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愿意续聘的,可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续签书》续签聘任合同,续签的聘任合同期限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聘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聘任期考核合格,本人提出续聘的,甲方应与其续签聘任合同,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双方是否续签聘任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确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乙方的职务任免与职务(职级)升降、考核、奖励、惩戒、培训、回避、交流、申诉控告等,按照其所在职位类别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或本合同需要增加的附件: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经常居住地将被甲方作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履行有关送达义务。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省、市有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国家、省、市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

  主要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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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房地局: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签订对物业管理的实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能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现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经济合同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物业管理委托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体现了物业管理委托管理的特点。推行和执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各地应当积极推行《示范文本》,把它作为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行《示范文本》。要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委托过程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觉使用《示范文本》。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制、分发领取和管理工作,结合《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示范文本》既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两种情况。《示范文本》第十九条A(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B(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当事人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予以选择。

  四、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号

  四至:东_____南_____

  西_____北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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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

  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南京仪表机械厂工会、行政两保一超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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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同书,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两保”

  (一)工会方面

  1.保证支持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证厂长对企业生产、技术、经营、财务开拓全面负责、统一指挥的顺利进行。

  2.保证厂长交给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分解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四次大赛,进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3.积极开展技术协作活动,承接厂内外技术攻关项目,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完成技协任务20万产值。

  4.协助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工劳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安全。

  5.定期组织职工就生产、劳动、生活、福利等职工具体利益同厂行政领导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共同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对宏观经济及工厂有关措施的理解,增强厂行政对职工实际困难的理解,维护职工各种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保证开好全年两次的职代会,组织职工积极参政、议政,说主人话、为主人事、当主人家,讨论决定职工福利方面的重要问题,定期组织评议干部,组织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监督和检查职代会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7.保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黑板报、快讯、广播、一句话新闻等,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生产。

  8.协助行政动员职工顾全大局,服从调动,遵纪守法,增产节约,革新挖潜,出满勤,干满点,争创高指标,开创新纪录,提高经济效益。

  9.围绕生产经营,参加生产经营大调度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努力为行政排忧解难。

  10.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把职工的热情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之中,为完成工厂22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厂长方面

  1.保证今年实现产值1000万,上交利润61.65万,增收节支177.5万,争创省级先进企业,完成企业22项奋斗目标,保证给全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职工晋升一级效益工资。

  2.面对市场需求,搞好商品经济,增产节约,开发新产品,依托优势,在国内各地开拓经营新局面,发展外向型经济,完成今年承包目标任务,保证全厂职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1569元。

  3.保证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鼓励职工勤劳致富,努力创造良好条件,为职工多办好事。

  4.保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条件,定期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改善职工生产条件,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要爱护关心职工,保证铸件、露天场地、铸造和大车件车间改造、基建器材库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装、大件、漆工的环境改造工程进度,重建招待所和职工食堂,改造部分职工宿舍,改善单身宿舍,按计划进行生活区道路的修理和绿化工作,改善用水条件。

  6.认真贯彻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按照《规范》要求,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代表行使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

  7.关心工会建设,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8.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标兵和生产经营中提前完成双过半任务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给予重奖。

  9.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群众来访室,热情接待职工,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为基层热情服务。

  10.搞好厂区绿化和大楼花园化,完成职工之家的建设,增加文体设施,改善供暖条件,为职工创造优良的生产工作环境。

  二、“一超”

  合同书所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福利目标实施超额完成后,有如下奖励:

  1.给生产经营工作中出色的职工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2.给在生产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职工,每超一个月奖励五元,以此类推。

  3.给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务的中层干部多晋半级效益工资。

  4.给每季度超额完成任务的中层干部一次性奖励30~40元,车间、科室50~100元。

  5.给厂长和工会主席各多晋半级效益工资,并增给厂级干部晋升半级效益工资名额三名。工会系统名额三名,以奖励在完成目标任务中的有功人员。

  6.奖励厂长的生产经营团体600元,奖励工会主席的职工群众团体600元,奖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从厂长和工会主席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证厂长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使厂长承包的生产经营目标同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超过,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厂长一方违反合同书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如工会主席违反合同内容,应向职代会作检查,并扣发年度奖金50%。

  四、此合同由党委监督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合同签订人:

  厂长(签):___________

  工会主席(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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