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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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确保疫情报告制度的时效性、精确性、一致性和传染性疾病的创新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实行岗位的保健医疗工作人员、疾病预防工作人员为传染性疾病义务汇报人。

  二、门诊医生医治患者,务必备案医院门诊日志,规定备案新项目精确、详细、字体样式清晰。

  三、义务汇报人发觉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及其乙类传染病中的HIV、肺炭疽的患者、原病毒携带者和疑是患者时,城区6个小时内、乡村于12个小时内以较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防疫站汇报,并与此同时给出传染病报告卡。发觉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是患者,城区12个小时内 乡村于24钟头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给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义务汇报人发观荨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副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登革热病、流行性出血热等本市关键监管的传染性疾病及疑是患者,以更快方法汇报卫生防疫站并相互配合检诊。

  五、义务汇报人填好传染病报告信用卡应精确、详细、字体样式清晰,医.学教育信息网收集整理在要求时间段内立即交医院门诊特定的新冠疫情管理者。

  六、医治传染性疾病患者时,要按照规定做好消毒杀菌、隔离措施。

  七、新冠疫情管理者要按照规定做好新冠疫情的搜集汇报工作中,每月一次传染性疾病少报自纠自查,搞好医院门诊日志、新冠疫情旬报、传染性疾病花名册表格、自纠自查统计分析、奖惩情况等材料并归档。

  八、义务汇报人、新冠疫情管理员、医院门诊责任人不做好本职工作,违背以上要求,按《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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