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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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作指侵权人承担执行某类积极主动方式的指定的法律义务,而且可以推行而不实行的个人行为。慢做为,是相比于不当作来讲的。有关部门对老百姓明确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做下去有一搭没一搭,改善下去像小乌龟爬,大半天没动一步。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及整治措施

  (一)“不当作、慢做为、乱作为”6类问题

  1.在实行上级领导、局党委会关键部署工作、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上,不依规执行或是不符合规定和规定贯彻落实,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推迟没办,导致法令不畅,未按时间进度进行工作目标,危害总体工作中过程的。

  2.机关人员思想保守,服务项目社会经济发展观念不强,不讲对策,照搬生搬硬套照传,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探寻创新工作观念不强。做事只讲问题,不说方式 ,不容易积极解决岗位工作职责内的艰难和分歧,该办的事没办或不立即申请办理的。

  3.工作上见难点就推,遇分歧就躲,上推下卸,当“我行我素”、“大懒支小懒”;对问题机关人员不敢抓、不肯管,对工作中不肯承担、安于现状的。

  4.做事不公平、法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稽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对前去做事的工作人员无动于衷,设路障、故意为难、粗鲁看待的;

  5.行政审批制度设定程序流程规定不标准、不合理。审核不立即,程序流程依然繁杂,办理手续依然复杂,审核期限依然较长。

  6.不遵循上下班时间作息制度,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视剧及其从业其他与工作不相干运动的。

  不当作、慢做为、乱作为整顿大会

  (二)“不当作、慢做为、乱作为”15项问题

  1. “不当作”个人行为整顿关键

  ⑴生产安全管控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管控流程图规范缺少,对相关法律法规、管控责任清单要求的管控事宜,不执行管控岗位职责,“为官不为”、“为政之道不以”。

  ⑵对岗位工作职责内的生产安全行政部门管控事宜敷衍了事预防,或放着不管,或监督不到位。对所承担的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深层次,工作中不及时,领导成员组员对主抓股室站位工作员行政不作为、慢做为、乱作为等问题失查失管。

  ⑶对相关企业、单位执行管控岗位职责中依规依规报请适用、相互配合、帮助的事宜不兼容、不配合、不帮助。

  ⑷股室站位工作员在执行管控责任层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向领导汇报或追责、按要求应当移交案件线索而不立即移交。

  ⑸对安全监管工作员执行管控岗位职责问题深入调查中存有袒护护犊子、有责不究、执纪不紧。

  ⑹对依规依规应申请办理的事情或是岗位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中,不敢担任、不抓无论,或是无任何理由不申请办理,不贪不占都不干。

  2.“慢做为”个人行为整顿关键:

  ⑴群众观念欠缺,服务态度不强,服务质量差,招待人民群众做事语调生涩、不以为然、心态高傲。达到于听了分配、到了当场、进行了询问笔录、不谈工作中实际效果、怠工、不服从命令、八小时以外工作中讲标准、讲工资待遇。

  ⑵服务窗口和股室做事程序流程繁杂、审批审核流程繁杂,现行政策要求不全透明、宣传策划表述不及时;在为人民服务中告之事宜说下一句留半句,让公司和人民群众往返跑;全局观念不强,工作中不主动、做事拖拖拉拉,不按要求按时进行工作目标。

  ⑶对上级领导决策部署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上有政策”,热衷做模样、搞方式;实行搞随机应变、打折,法令不畅,工作中无法立即认真落实。

  ⑷岗位职责不清、义务未知、工作要求不高;干不了事找借口,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因素;对有书面通知和根据报请申请办理、适用、相互配合、帮助的工作中,不申请办理、不兼容、不配合、不帮助,存有“门好进、脸漂亮、话超好听,但事费事”或“中梗阻”。

  ⑸做事拖拖拉拉、高效率不高,对依规依规应申请办理的事情或是岗位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中,无书面通知没有在要求期限内受理,敷衍了事预防或实施不到位,耽搁工作中,导致损害或不良影响。

  3.“乱作为”个人行为整顿关键:

  ⑴超过权力,违反规定决定、解决其没有权利决定、解决的生产安全管控等事宜,或违背程序执行管控事宜。

  ⑵在行政部门管控中乱用行政执法程序,导致被告方合法权利遭受危害,或是让被告方推卸责任,使我国、团体或别人合法权利遭受危害。

  ⑶在执行管控岗位职责中违背廉洁从业要求,运用职位或工作方面的便捷,故意为难,设路障,收受贿赂,或明确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谋私利;违背组织纪律,牟取团体或个人得失。

  ⑷工作中纪律松弛,观念懒散,组织纪律性意识淡薄,不守规章制度、不听指挥,散播谣言、挑拨离间,胡作非为、制造事端;上班迟到、擅离职位,运行时间玩牌游戏娱乐、网上购物、玩游戏、炒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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