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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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政领导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公司物资。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亲友经商办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在加强党性修炼和自我监督约束的同时,建章立制规范公司及个人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工作单位:进贤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承诺人(签):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新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现就廉洁自律郑重承诺如下:

  一、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在政治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区委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

  二、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强”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不误,维护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关心群众利益,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走访挂钩企业、社区、村组和帮扶对象,真心诚意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工作中的意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进党员与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成果。

  四、保持廉洁自律形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格观,甘于清贫,淡泊名利,做清正廉洁的楷模。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纪律,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制度, 不跑官要官;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以任何借口向单位、个人索要东西、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商品;不接受企业单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和其他费用;不搞节假日期间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活动。

  承诺人:

  年 月 日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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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公司、安徽分公司党组、全厂干部、职工: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做到以下五条: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

  2.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承诺和情况报告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向集团公司党组及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主动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接受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正;

  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并严肃、认真履行决策权;

  5.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无法拒受、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回扣、赞助等,在收到1个月内主动交到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

  二、不违反以下十条:

  1.本人不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包括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的不得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

  2.兼任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的职务,不领取薪酬或补贴;

  3.不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从事中介活动;不在经营活动中收取中介费、回扣及礼金;

  4.不与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发生装修房屋、为亲属上学、出国、旅游等事项提供费用的往来;

  5.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扰招标工作,不采取写条子、打招呼、指定中标人等方式破坏招标正常工作流程;

  6.不擅自泄漏领导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内容;

  7.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不设立账外资金;

  8.不鼓动或参与群众性聚集上访活动;

  9.不参加赌博活动;不参加色情的娱乐活动;

  10.不发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列举的违纪行为。

  如若没有履行上述承诺并违反纪律,我将接受纪律处分,对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我将接受从重的经济处分,以上承诺,诚请全厂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监督。

  承诺人签:

市场单位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3) | 返回目录

  市场单位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书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2、带头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3、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及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

  4、廉洁奉公,不收受与自身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支付凭证;

  5、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6、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与民争利;

  7、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到任何厂矿、酒店、公司和其他私营企业入股分红,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下属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和亲属支付的各种票据或抵冲发票等。

  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岗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2019廉洁自律承诺书(4) | 返回目录

  一、落实首接责任制 , 纳税人来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事宜,无条件并有礼貌接待;属本职岗位内的纳税事宜或能独立为纳税人解决的涉税事项,按操作规程要求,及时、认真办理、不推诿拖拉;不属本职岗位或不能独立完成的涉税事宜,将认真做好转办,导引工作。

  二、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不饮酒;不与纳税人或工作上有利害关系人员打牌,不参与赌博。

  三、严守税风税纪,不以任何借口向纳税人“索、拿、卡、要、报、借”,不收人情税、关系税;不参与转引、买卖税款、不混级混库;不接受或参与纳税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故意为难、打击报复纳税人。

  四、不借婚丧喜庆之机宴请纳税人或大操大办,如有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并承诺不宴请和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

  五、不参与经商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特定关系人经商办实体;家属子女经商的,教育其合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报告其税费缴纳情况。

  六、恪守阳光用车制度,使用的私车(包括购入、借入或其他途径取得的车辆)自觉执行消费报告登记制度,杜绝私驾公车和私车公用。

  七、公正执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阳光征收”、“阳光减免”.“阳光稽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税公开,纳税公示,为纳税人保守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八、创优服务、规范行为,优化税收环境,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宗旨,做到一切以纳税人为重,一切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文明、便捷服务。

  如违反规定,特别是影响工作和地税形象并受到查处,愿接受下列处理或处分:

  (一)主动请求组织免职或引咎辞职;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 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五、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 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七、 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八、 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九、 在正常商业交往中对于无法推辞的礼品馈赠,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十、 不利用从事政府采购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十一、 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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