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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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全市“携手办亚沙、文明伴我行”提高全民素质主题活动,巩固山东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全社会兴起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志愿服务热潮,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培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友爱互助的道德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服务对象

  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一)空巢老人

  深入社区、敬老院,按照就便就近原则,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办法,为高龄困难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

  1.生活照料。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经常到高龄空巢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帮助做饭、打扫卫生、帮助购物、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除提供必要生活照料外,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倡导慈善援助和社会捐助等志愿服务,努力改善空巢老人生活条件;每逢重大节日,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老人家里探望,陪老人过节,让空巢老人享受儿女般的亲情。

  2.心理抚慰。组织具有心理学知识的志愿者,不定期的为精神寂寞和有心理疾患的空巢老人开展精神关怀服务,经常陪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空巢老人解开心结,快乐生活。

  3.健康保健。为空巢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健康情况、生活习惯、体检情况等),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退休医师,开展健康讲座、保健咨询、义诊等志愿服务;每半月一次电话或登门问讯老人的健康情况,每季度为老人查体一次,为老人提供成本价格的医疗服务。

  4.法律援助。组织具有法律知识的志愿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老人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使涉老纠纷得到依法调处和解决。

  5.应急救助。成立应急救助志愿分队,强化应急知识培训,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在老人急病、急需时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开展应急知识讲座,宣传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为老人提供抢险救援、设施抢修等应急救助服务。

  (二)农民工

  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办法,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指导、权益保护、文体健身、健康保健、子女教育、文明素质提升等志愿服务。

  1.就业指导。设立专门的教学点,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授课,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调查,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尽快找到满意的工作。

  2.权益保护。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和招聘会场,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严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法律志愿者自觉接受农民工委托,参加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3.文体健身。依托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农民工开展读书看报、上网看电视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对农民工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利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农民工学唱传唱红色经典歌曲。组织志愿者到农民工中间,开展健身指导咨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掌握科学的健身方法。

  4.健康保健。组织医护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卫生常识咨询、健康检查和常见病治疗,宣传艾滋病等疾病防治知识。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5.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农民工随迁子女,组织志愿者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等方式,带领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到美术馆、博物馆等地参观,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组织城乡少年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改善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快乐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等做法,对农民工子女进行生活照料和亲情关爱。

  6.文明素质提升。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宣传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文明礼仪,引导他们遵守各项公共秩序。组织志愿者深入工地,向农民工宣讲党的方针政策,解答农民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

  (三)留守儿童

  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推广代理家长制,对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帮助、生活帮扶、精神抚慰、思想行为引导等志愿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成长有人导,快乐健康成长。

  1.学习帮助。组织志愿者定期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培养学习兴趣和阅读习惯,督促其按时完成作业,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学习上有进步。

  2.思想行为引导。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组织志愿者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引导。陪留守儿童一起游戏、聊天、郊游等,了解其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情感生活,对早恋、自卑、孤僻乖张、自负等现象进行教育,引导他们养成乐观、自信、大方、开朗的健全人格。对懒散、自私、不文明礼貌等行为习惯进行纠正,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宣传讲解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引导监护人正确教育孩子,消除溺爱、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漠不关心等现象。

  3.精神抚慰。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感恩教育。讲解宣传法律常识和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敦促并帮助父母和监护人主动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亲情传递”主题活动,通过电话、写信、网络视频、送礼物等方式,让父母了解、关心子女成长情况,让留守儿童感受亲情,懂得知恩回报,心理上有依靠,精神上有关爱。

  4.生活帮扶。关心留守儿童日常生活,与留守儿童一起过节假日,在六一等节庆日赠送小礼物,有条件的可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进行经济帮扶。

  (四)残疾人

  深入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根据残疾人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健康保健、就业指导、生活照顾、法律援助、心理抚慰、文体健身等志愿服务,引导他们较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1.健康保健。组织志愿者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讲座、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咨询志愿服务,为残疾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同时为每一位残疾人建立一份康复状况信息档案,确保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全面周到的康复保健服务。

  2.就业指导。积极帮助残疾人寻找就业渠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提供残疾人求职及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日常服务;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培训、职业素质教育、盲人按摩行业管理、技能鉴定以及智障人士日间训练等。

  3.生活照料。组织志愿者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确保及时掌握残疾人的近期情况,必要时帮助残疾人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购买生活必需品、解决急难问题,切实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方便,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4.法律援助。组织有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5.心理抚慰。组织广大志愿者,时常给残疾人打一个问候电话、上门走访慰问、为盲人残疾人读报、陪伴残疾人参加相关社会公益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残疾人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6.文体健身。依托居民健身活动设施,经常性地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文化娱乐等群体活动。节假日期间组织志愿者陪伴残疾人观看一场文艺表演或参与一次群众文体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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