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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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精选5篇)

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 篇1

  为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及时完成我镇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镇分包村领导干部工作责任

  1、指导参与所分包村组建领导机构和制定工作计划;

  2、组织所分包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组织召开好各种会议;

  3、帮助所分包村分析、研究撰写好贫困村申请报告;

  4、参与所分包村贫困人口测算和评议确认贫困人口工作;

  5、督导各阶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全程跟踪问效;

  6、监督各阶段工作是否符合程序,是否公平、公正、公开。

  二、村“两委”工作责任

  1、组建建档立卡领导机构;

  2、在所包领导干部指导下,制定建档立卡工作计划;

  3、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村民积极参与,达到村民知晓率达90%以上;

  4、走访、调查、论证,结合本村实际并撰写高质量的贫困村申请报告;

  5、收集农户申请,认真组织评议,确认贫困人口;

  6、按照镇领导小组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不能敷衍了事;

  7、按照程序不走样,贫困户识别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影像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保证该项工作公正、公平、精准,不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杜绝平均分配,力求阳光公正;

  8、如有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程序责任

  各村要成立机构并按照以下操作程序严格操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成立机构(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监督小组)→宣传发动(各种会议,要有记录,参会人员签名、照片)→撰写贫困村申请书→镇评议拟定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规模→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有照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贫困村农户申请(必须是农户亲自书写,并加盖印章或指印,申请农户人均纯收入必须在2736元以下的农户)→村评议小组评议(有记录、有照片,包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人员必须在评议结果上签字上报)→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有照片)→填写贫困村表→贫困户表→数据录入→数据核对→数据提交→网络运行→数据更新

  xx镇人民政府 包村领导:

  包村干部:

  村负责人:

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 篇2

  为扎实推进xx镇“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xx镇各村到20xx年与全国、全省、全县、全镇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20xx年度结对帮扶干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以推动全镇各村脱贫致富奔小康为目标,以帮扶为主要动机,以脱贫致富为目标,以积极争取项目为载体,确保自己所帮扶对象顺利脱贫,并采取“一户一方、一人一策”的帮扶措施,制定可行的帮扶计划,提供必要的资金、项目支持,切实帮助贫困户发展1—2个致富项目,掌握1—2门致富技能,确保20xx年底脱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2736元以上,实现稳定脱贫。

  二、定点帮扶时间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20xx年各村计划脱贫的所有贫困户

  三、双方责任帮扶干部责任:

  1、向贫困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及措施办法,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志气和信心。

  2、每个月至少1次到贫困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制定脱贫计划和完善帮扶措施。

  3、帮助选择扶贫项目,协调落实扶贫资金,并指导贫困户按规定使用好扶贫资金,产生效益。

  4、为贫困户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技术、信息、购销等方面的系列服务。

  5、指导和培训贫困户学会1—2门农业使用技术,帮助贫困户树立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

  6、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支持贫困户搞好扶贫新村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对贫困户子女入学有经济困难的给予支持和帮助。

  7、如未能实现目标任务,愿继续帮扶该贫困户。

  农户责任:

  1、要有早日脱贫致富的欲望和要求,对帮扶单位制定的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积极落实,积极参加帮扶单位等组织的技能培训,对帮扶单位资助的资金或生产资料,必须要用在发展农业生产环节,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通过自身努力和帮扶人的指导和扶持,做好种植业和养殖业。

  3、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较好1—2门农业实用技术,做到科学种田种地。坚持送子女进校读书,做到不失学、不中途退学。

  4、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接受帮扶人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如使用扶贫贷款,保证按期偿还本息。

  5、按照上级的规划和安排,积极参加新村扶贫工程、移民扶贫工程、土坯房改造的建设,按计划完成到户任务。

  6、自觉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争做农村“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文明光荣户”。

  7、如本人未尽够自身努力实现承诺,下年度帮扶责任人调出帮扶其他贫困户,本人无意见。

  四、奖惩办法

  1.对没有完成帮扶工作的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2.被帮扶贫困户不配合帮扶工作、造成帮扶任务不能完成的,帮扶单位减少或暂停对被帮扶贫困户帮扶资金和生产资料等帮扶项目支持,直至被帮扶贫困户转变观念,承诺主动参与。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帮扶责任人、被帮扶贫困户各持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帮扶责任人签名(手印): 被帮扶贫困户签名(手印):

  二〇**年一月

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 篇3

  20xx年6月16日至18日,视察贵州时对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作出了“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和“四个一批”的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特签订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目标责任书。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的力量,全力支持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和扶贫工作站相关人员要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任务。县委督查办、县绩效办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黄土镇、中寨镇必须在7月23日前完成示范点创建,其他20个乡(镇、街道)要在8月14日前,全面完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上级部门验收不合格的,本乡(镇、街道)20xx年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或优秀等次),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扶贫工作站相关人员本年度个人年度考核一律不予评为优秀等次,且不得晋职晋级或表彰奖励。

  三、彻底摸清底数,进一步完善好信息系统。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好专门人员,进一步完善好信息系统,确保底数清楚、数据准确、逻辑严密。特别是要针对本辖区内贫困户基础数据不准确、不完善,致贫原因、结对帮扶措施不具体、相互矛盾等问题,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逐户核实;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核实,确保将每户贫困户的致贫原因找准找实、帮扶措施规划到位、帮扶成效真正体现。

  四、做好资料收集,确保档案规范齐全。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按照《贵州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模板》要求,完善好建档立卡纸质档案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确保档案规范齐全,确保信息系统与档案资料能相互印证、互为补充。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二〇一五年七月 日

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 篇4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院长与科室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乡镇减贫目标责任书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发展、抓治超就是惠民生、抓治超就是创环境”的理念,坚持“政府主抓、依法治理、源头监管、严格执法、责任倒查、奖惩并举、科技引领、舆论先行”的工作方法,以实施《**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为重点,确保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治超职责,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的治理机制,为我县“六条路径”战略的实施创建安全、畅通、快捷的公路通行环境,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主要目标任务:

  一、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辖区内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2%以下,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2‰以下。

  二、治超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具体要求达到五有标准(有场所、有队伍、有车辆、有制度、有经费)。

  三、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晋政办发【20xx】5号)。

  四、清理非法改装企业,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非法改装企业。

  五、吊销违法汽车改装企业的证照,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公路沿线煤场、石灰厂、矿山、棕钢玉厂等管理。

  七、规范执法。无公路“三乱”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中央、省、市主要媒体曝光事件。

  八、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改装、维修车辆企业和非法储(售)煤场等货源站场。

  九、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项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十、对非法兼营车辆改装活动的汽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十一、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现象严重的单位或企业,会同经信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汽车非法改装企业。

  十二、取缔无证储煤场,非法采沙、采石料场等非法货运源头。

  十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政府将对上述内容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打分,奖优罚劣,并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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