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推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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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团章明文规定:强烈推荐优秀团员做为党支部的发展对象。积极主动搞好此项工作中,是党对团委明确提出的规定,也是团委做为党的助理和主力军在工作上的实际反映。

  2、青年人意味着将来,是党的期望所属,因而,强烈推荐大量杰出青年入党,既能激发青年人态度端正的主动性,又能达到党的工作进步的策略必须。

  3、搞好强烈推荐工作中,有益于在团员青年中塑造发展的典型性,激起共青团员的进取心,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团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能力。

  4、搞好强烈推荐工作中,有利于所属党组织对强烈推荐目标开展核心塑造调查,使党组织的工作中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

  一、充分认识“推优”关键实际意义

  各党支部、各个团支部应充分认识到,“推优”工作中是党建带团建、团队拓展与党建工作相连接的关键突破口,是完成党团员团队在组织上对接的主要对策。用心搞好向推优工作中,针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建设,提升团支部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能力,充分发挥团委做为党的助理和主力军的功效,确保新党员品质,紧密党群关系,具备十分关键的实际意义。各党支部、各个团支部要把向基层党组织强烈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发展对象,做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职责来抓。

  二、勤奋健全“推优”工作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

  “推优”工作中应以团支部为基本要素,在各个基层党组织和团区委、团总支的带领下井然有序进行。

  各个基层党组织承担“推优”工作中的领导职责。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中的领导干部,要把“推优”纳入关键工作中日程;基层党组织要按时征求团支部进行“推优”工作中情况汇报,对各个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中立即开展具体指导,立即归纳和沟通交流典型性工作经验,以推进改革的不断深入。

  各个团支部要依据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方案的标准和共青团员中规定入党预备党员的观念基本及其教育培养的状况,逐步制订“推优”方案,制订教育培养对策。团支部要定时向上级领导团支部报告进行“推优”工作中的状况。

  院党委会、团区委将按时或不定期维护各团总支、团支部“推优”工作中的落实情况、持续给予引导,用心审批底层团支部的强烈推荐意见,严格监督,避免强烈推荐工作中形式化,必需的时候会立即向共青团员所属的团总支提意见。院党委会、院团委将把能不能搞好强烈推荐工作中做为各底层团支部考评工作中的主要內容之一,产生规章制度和标准纳入本年度评选先进的规范当中。

  (二) 坚持不懈“公平公正、公布、公平”标准,保证推优品质

  各个团支部要依照“立足于本岗、重在塑造、用心考评、积极主动强烈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不懈“推优”标准,严苛调查,切实履行“推优”工作中程序流程,进一步保证标准公平公正、程序流程公布、结论公平,保证“推优”品质。

  (三) 产生规章制度标准,坚持不懈狠下功夫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有关用心搞好强烈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中的汇报〉的通知》精神实质,融合医院“推优”工作中具体,由院团委制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详见附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标准进行“推优”工作中。

  “推优”工作一般年强烈推荐一次,或按基层党组织的需要随时随地强烈推荐。

  三、工作标准

  (一) 各党支部、各个团支部要用心处理思想意识问题,积极主动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中。各党支部要满腔热情地适用团支部进行“推优”工作中,按时开展催促、具体指导,充分运用团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功效;各个团支部要果断摆脱党员发展是基层党组织的事,与团支部不相干的观念,主动执行小助手岗位职责,勤奋搞好“推优”工作中。

  (二) 增加培养教育幅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基层党组织看齐。

  学校各个党、团支部要用心为推优的入党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上集中学习给予组织保障、材料确保。党支部要立即具体指导团总支机构推优分子结构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纲领、基本纲领、基本上工作经验的学习培训,加强对这些人开展政治上的正确引导,及时处理和关键塑造“好小苗”,用心具体指导各团支部有目的性地搞好塑造调查工作中;各个团支部要切实增强对众多党员开展共产主义社会理想化和党的基本知识文化教育,正确引导干部职工从思想观念、行为上积极主动向基层党组织看齐。要根据“mmd政治理论知识组”、业余组团校等阵营,机构申请办理入党的干部职工系统化学习培训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升她们对党的认识,协助她们摆正入党动因。

  (三) 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上,应把学生干部、“mmd”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及其各种先进人物事迹做为关键强烈推荐目标,使它们在基层党组织的教学下迅速发展。

  (四) 在强烈推荐全过程中,各个基层党组织应积极为“推优”工作中给予具体指导、适用,团支部要适时地向基层党组织汇报情况、常常征求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规定。

  (五) “推优”工作中的作业程序流程、条件等主要规定,以《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为标准,院党委会具备修定该机制的建议权,由院团委承担该机制的诠释与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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