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永全国助人为乐模范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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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永(候选人编号119),男,37岁,中共党员,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八里铺村村民。

  XX年1月,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宋志永心急如焚。他想到“30年前唐山大地震时,全国人民都支援我们,现在南方遭了灾,我们应该去支援他们”。在宋志永的倡议下,他和另外12名同乡农民兄弟组成“宋志永爱心志愿小分队”,在大年三十下午动身,经过长途颠簸辗转赶到抗灾一线,加入“抢修突击队”,投入到繁重的救灾重建工作中。他们每天连续工作十多个小时,参与抢修十几处电力设施,为恢复灾区电力供应作出了积极贡献。

  XX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宋志永再次奔赴救灾一线。一路上,他坐火车、出租车、摩托车、步行,最终到达灾情比较严重的北川县。随后“宋志永爱心志愿小分队”的其他12名农民兄弟也先后赶到,他们汇合在一起,共救出了25名生还者。在四川地震灾区,“宋志永爱心志愿小分队”穿着的红马甲,已成为醒目的“爱心名片”。他们同全国一批又一批志愿者一道形成了志愿服务、抗灾重建的动人场景。

  救灾结束后,为继续给地震灾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有效帮助,宋志永倡议并组织成立了全国首家爱心志愿服务基金,将自己所获得的各类奖金及工资全部投入到基金中;开设了爱心网站,专门鼓励和支持各类爱心志愿服务。此外,宋志永还专程赴灾区将246名因灾不能在当地及时上学的孩子接到玉田县上学,并承担他们在玉田县两年学习期间的文具费用及其他花销。为帮助残疾儿童,宋志永在县特殊教育中心设立了爱心扶助基金,与19名残疾儿童签订了爱心扶助协议,承担他们的全部生活费,并出资5000余元为残疾儿童所在学校购置了15台缝纫机。爱心基金成立以来,共接受社会各类捐助12.1万元,除大部分用于四川学生在唐山的就学外,还救助了20多名困难群众。

  几年来,宋志永还参与组织了各类主题捐助活动,帮助困难奶农、患白血病的学生、因失火致贫的农民等走出困境。宋志永以他博大的爱心,践行了“感恩、博爱、开放、超越”的新唐山人文精神。

  宋志永先后被授予全国五四标兵、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唐山十大杰出青年、唐山抗震救灾特殊功勋奖、唐山市学雷锋标兵、唐山市首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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