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调整收费制度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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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正式实施,结合当前社会的物价水平,我们决定对收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项目的标准如下:

  一、日托生

  一餐两点标准:*元/月(其中学费*元/月);

  二、接送费:*元/月;

  三、生活费等部分按照原来的标准不变。

  四、新的收费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

  具体项目及其标准详见各班级门口或者接待室里公布的收费制度。在新的收费制度执行执行之前,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学生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通知。

  **幼儿园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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