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加工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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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加工合同(精选3篇)

工艺品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牌___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星派”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艺品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玻璃厂因生产需要定作合同产品(见下表),乙方在加工定作时间及工艺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为保证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及能够按期投入生产,双方就本合同加工定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工艺要求、单价、数量、金额

  注:以上价格已包含原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用、运费、包装费、装卸费、17%增值税费用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对乙方再无其他支付义务。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

  甲方提供定作加工图纸(见附件一),乙方提供原材料并严格按照加工图纸尺寸大小、规格型号进行加工制作,在加工期间或交货后,如甲方对加工要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予以更改制作。

  三、合同期限及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合同产品的加工制作并送货至甲方工厂。

  四、交付方式

  运输方式及包装方式由乙方自定,但需保证合同产品按合同约定时间安全无损地运送至甲方工厂。交付前,合同产品货损或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甲方按图纸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应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若乙方提供产品无法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整改要求予以免费整改,

  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40%作为定金,乙方加工制作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有效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承担延迟部分3‰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___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损失。___3、乙方应保证合同产品的质量、材质、尺寸、颜色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经甲方验收,合同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艺品加工合同 篇3

  合 同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为甲方供应所有( )其品质必须符合甲方规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样品以及品质管理

  在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部件的样品。乙方要按照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生产,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文件许可下,乙方不得更改部件的材料、重要生产工艺或者设计。

  1.2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对于部件的品质控制要按甲方确定的生产条件来执行。

  1.3为保证部件品质,甲方人员有权在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对零部件或生产工艺行检查。

  1.4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除保证本条第2项以外,另需保证以下各项内容:

  4.1交付甲方的部件,乙方要有保证从来料到生产、出厂的过程中产品品质100%全检的体制,争取提高部件品质。

  4.2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要任命具有一定权力的品质保证负责人来提高乙方以及其供应商的品质管理。

  1.4.3为达到乙方出厂部件合格,乙方应备齐QC检测指导书、工序作业指导书、工程图,并在各生产工位上进行悬挂、放置。

  1.4.4为进一步落实部件的品质管理,乙方要积极开展品质方针、计划、改善(应急措施、纠正措施、预防再发生措施)等活动,并保存其原始记录。

  1.4.5为能达到品质目标,乙方应对各类人员基础训练及各种必要的培训加以明确规定,并保存其实际考核情况记录。

  二:部件的区分:

  为保证将合格部件准确地提供给工序,乙方要明确区分从来料到出厂的生产线上的合格品、不良品、在线部件的管理,避免发生错误。

  三:计量管理:

  为了向甲方证实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乙方必须把计量器具以及试验装置的管理、校正等标准内容进行书面登记,以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精度。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管理、校正记录等资料。

  四:生产现场的管理

  有关于甲方部件的生产检验等记录,乙方最少要保存1年以上,甲方有要求时,要及时向甲方出示或提供。

  五:品质管理监督:

  5.1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包括品质保证体系及有关部件品质的各个环节。

  5.2乙方对甲方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反馈的不合格项目应迅速策划改善对策,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把事后实施情况及结果报告给甲方。。

  六:出厂检查:

  6.1 乙方在交货前,由乙方负责实施出厂全检,必须提供合格品。

  6.2对于乙方在出厂检查时发现的不良品,不能发货,必须在采取挑选、修理等处置后,再次实施出厂检查,确保为合格品方可出厂。

  6.3乙方在交货时,为避免运输方面的损伤,必须做好部件的防护,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方式进行包装(若部件不能采取甲方要求方式包装,事先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验收检验:

  7.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部件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技术品质要求(包括图纸、技术规格、样件)中所规定的外观、规格和使用性能。

  乙方部件向甲方交货或提出验收要求时,必须附上按甲方要求格式的品质保证书或出货检验报告(报告上要有料号、检验员和品质部负责人签名),其内容有不正确之处时,甲方可以把该批部件判为不合格。

  7.3乙方每次来料都必须另外免费附有3个以上部件给甲方IQC做测试用。

  八:不合格的处理:

  8.1对于甲方入厂按AQL标准检查时(重点0.65,轻点1.5)被判定为不合格部件,甲方不予以接收。

  8.2对于不合格,通知供应商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选用下列方法之一,在乙方负担费用的前提下,改善其状况:

  8.2.1重新提交乙方出厂检查为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

  8.2.2过来工厂(白天八小时中,深圳市两小时内到,市外四小时内到)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由甲方重新验收。(否则:8.2.4)

  8.2.3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两次或以上返修没效的产品。

  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不良品(返修无效)进行喷漆处理。

  8.2.4被甲方拒收的产品若由于生产急需(通知乙方后)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按壹小时/每人/20元人民币计算)。

  8. 2. 5 IQC抽检合格后,乙方要承担由于产线发现的来料不合格品(经乙方确认超过5‰)所造成其他零部件(视具体零部件成本而定)和工时(20元/小时)的耗费。

  8.2.6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三次或以上),甲方的正常生产被严重阻碍时,甲方有权解除基本供货合同,并处单台工耗*不良次数*台数的罚款。

  8.3 乙方(只针对三大件)正常出货产品和返修品不能混在一起,要做好标识。否则甲方直接判不合格。

  8.4甲方产线退出的来料不良品,乙方要按每周规定的时间主动过来确认并退料(如有特殊情况,要电话通知甲方IQC),否则甲方按已确认为来料不良处理。

  品质保证和责任区分:

  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产品应与采购订单相符,如果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原因的品质问题而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9.2甲方产品出售后,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不良而导致的维修,经双方确认,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其相当金额(包括拆装工时、运输费和其他零部件耗废)。

  9.3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供货检验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及单据等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次的索赔(索赔金额视其情节轻重而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加重处罚金额或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N十一: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部分,如与合同有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新的品质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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