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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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我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特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以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促进我县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目标要求:1、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2、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3、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强化我县农村基层监督机制落到实处。4、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治理工作与促进我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我县“难点村”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县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实效,为我县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二)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发挥全县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达到标本兼治的较好效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我县“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着眼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

  (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村民群众享有正当的民主权利。

  (三)帮助发展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解决“难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村务公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这一中心任务。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

  (四)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消除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我县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坚决纠正和制止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择举中的“贿选”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村民内部矛盾。坚决依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我县农村社会治这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6月)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排查,摸清本地区“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包括“难点村”数量、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并对“难点村”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特色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二)宣传教育、统一思想(7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将我县全体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把村民群众动员、凝聚到治理工作的实践上。

  (三)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本地治理工作的具体任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促进治理工作扎实稳妥进行。

  (四)评估总结

  组织纪检、组织部、农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县“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

  各乡镇要分别建立“难点村”治理协调(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发挥好协调指导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采取派工作督导组,召开专题督办会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等形式,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治理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机制、动态管理。

  建立和完善“难点村”治理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经过治理并已尼销号的“难点村”要实行跟踪检查,对反弹的“难点村”要重新治理,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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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乡(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县、乡(镇)两级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县每半年、乡(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县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乡(镇)要以“难点村”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县、乡(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县“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县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县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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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黑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黑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黑市社办发[]8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评选活动的通知》(黑市社办发[]9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着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于12月下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孙吴提供有力保证。

  二、公开内容

  各乡镇、村按照《孙吴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年终公开的内容,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

  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乡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县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乡(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本乡镇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县委组织部,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一是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县里将召开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各乡镇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根据县里的《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县里对原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各乡镇也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村屯指导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没有完成“两委”换届选举的村要抓紧组织换届,真正把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的人选举上来,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建立关系协调,工作规范,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10月20日前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制度,选出村民代表,成立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理财小组。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政策文件及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措施等,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21—12月10日)

  1、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巩固的公开阵地。各村要设有规范的固定公开栏,并辅以会议、有线电视、广播、通知单、明白卡、小册子等形式,及时公开村情村务。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是完善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决策方案,都必须实行“三会一审”的决策程序,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各村都要健全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合理确定各自的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讨论决定重大村务事项,并督促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实施。对违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依照规定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三是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村集体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对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村集体财务往来的管理。各村设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要按照上级要求,各村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管理档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建立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等问题,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结合年终考核或总结工作,每年对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应依法定程序给予罢免或调整。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集体财务帐簿相同。

  2、抓好典型,分类指导。每个乡(镇)确定2个典型村(可选“难点村”)进行重点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具体指导。按照《孙吴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完善各项民主监督和管理制度。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按照本中要求的公开内容,将1—11月份的应公开的事项全面公开。所选的典型村要有代表性,既要有工作基础好的村,又要有基础薄弱的村;既要有经济条件好的村,也要有经济条件差的村;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3、突出重点,分级推进。以所选的典型村为重点,加强指导,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任务,规范各项工作。要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农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使推进活动贯穿于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全过程。推进活动要以典型村为目标,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其它各村的分级推进计划,力争到年末,全县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难点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村没有违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现象,没有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问题引发群众上访。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末)

  1、乡(镇)自查(10月11日—20日)。各乡(镇)工作指导组要按照《孙吴县加强村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自查,重点是所选的2个典型村,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经验,明确发展思路和整改措施,为本乡镇及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2、县里检查(12月21—12月末)。县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以典型村为重点,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档案、入村实地查看、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要将此次检查与创建村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和示范乡(镇)活动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县里拟上报2个市级示范乡镇和4个市级示范村,并于年底表彰一批县级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活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把推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推进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进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分期、分批培训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引导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典型村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4、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反馈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和跟踪督查反馈制度,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明察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又要督查各级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既要督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督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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