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2020

发布时间:

  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医院的会计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 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医院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医院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业务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与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精选图文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