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精选3篇)
手机管理制度(精选3篇)
手机管理制度 篇1
为确保院校正常文化教育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的时长,标准学生们的个人行为,使学生正确使用手机,依据我院具体情况,经学校科学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所示要求:
一、学生们正常情况下禁止带着手机入校。但经父母和班主任赞同的、遵循手机的使用所规定的,在校内能够用手机。
二、同学们在校内用手机,要遵守如下所示要求:
1、学生们带着手机入校要经父母和班主任允许,并且在教导主任处备案好。
2、学生手机需自己保管好,若有遗失,学校及班集体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们在学习(含实验操作、自修课、早晚自习、聚会等)期内、午睡和晚上睡眠关灯之后,务必关掉手机电源(待机),此期内禁止使用手机。手机上铃声响起,拨通、接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看手机(如播放视频、听歌、看电子书、打游戏等)均视为违法乱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们,应立即现场劝阻,进行批评文化教育,给与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上。
4、不可以因给电池充电而擅自乱外接电源,更不可以午睡、晚熄灯后在课堂或其它场地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充电电池或充电头。若因电池充电引起火灾的,要追责。
5、违规被收交笔记本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交后交教导主任,期终由违规使用手机自己交书面形式保证书后由家长来院领回来手机上,并视其心态给予一定的的政纪处分。(借别人手机上违规使用的同样正确处理)
6、针对收交手机时采用拒绝沟通、粗鲁的心态,拒绝执行文化教育或回绝拿出违规使用手机的,剧情属一般的,给与有关同学们警示或警告处分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给与记过处分及以上处罚。
7、同学们在一切考试时,必须把手机没电并主动交监考官,凡发觉用手机都均定性为出轨并收交手机上。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络校内校外人员组织聚众斗殴或其它违法活动,除收交手机外,如果情节严重,可转交公安部门解决。
9、因突发情况学生们急缺与家长或特殊的单位(如公安机关等)关联的,能够请示教导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临时性用手机。
10、凡被追缴的充电头、手机充电线、手机上,如父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院发放的,并对个人收藏、存放过程中遇到的品质毁坏、乃至丢失,教师与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手机管理制度 篇2
手机上作为一种挪动即时通信软件是科技创新时代的产物,是家庭文明的标志。但是,鉴于手机应用的扩展及其使用人自制力的欠缺,同学们在校内用手机的缺点已显得十分突显,有些散播不良记录,有些迷恋短消息闲聊,有些甚至作为出轨专用工具,冲击性了正常的文化教育课堂秩序,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的日常生活,增强了家长们的经济压力,严重损害学生们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院校正常文化教育课堂秩序,确保学生们的身体健康,推动学生学业进步和全方位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通则
1、院校严禁同学们在校内带上、用手机,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文化教育课堂秩序,推动学生养成良好学习培训、生活方式。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手机上检查,对发觉带上笔记本的学生们,根据不同状况视其剧情处给予政纪处分,与此同时,勒令学生们写下书面检查,并通知父母填好扣押单,由高校统一存放至期末,期末由家长领回来手机上。并撤销评先评优资质。
3、任课教师发觉同学们在校内用手机,有权利将学生手机扣押,并立即提交教导主任、班级部或学工室,填好扣押单。按照上述第二条进行修复。
二、细则与处罚
1、严禁同学们在校内一切场地、任何时候都可以带上或用手机。若有违背,第一次勒令写下书面检讨,并通知父母填好扣押单,由高校统一存放至期末,期末由家长领回来手机上。与此同时给与通报指责,并扣行为准则5分/人数,与此同时撤销各种评先评优资质。第二次违反规定带上或用手机,给与严重警告处分,与此同时和学生父母、学生们签署手机的使用协议书。撤销各种评先评优资质。处罚结论纪录学生们个人档案。
2、严禁在各种考试时携机进考场,一旦发现,测试作零分解决,并予以记过,,与此同时扣行为准则分5分/人数。按照上述第一条进行修复。
3、禁止在校内拿手机等各种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交相关物品,对其知错不改者,给与政纪处分。
4、本规定全部罚分列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方法、教导主任目标考核。
三、 服务和确保
1、为确保学生们大学期间和外界的通信,由高校与电信部门相互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给予通讯技术。学工室、班级部、教导主任在如果需要,为他们提供通讯技术。突发情况需带着手机的学生们,将手机交教导主任存放,放假期间领到应用。
2、学工室、班级部、教导主任应加强学生们的正确引导教育,使学生看清利与弊,着力解决观念问题,确立学校在校区、生活区禁止使用手机的价值。与此同时,学校要求搞好与家长们的沟通工作,以获得家长们的认可和相互配合。
手机管理制度 篇3
手机是科技创新时代的产物,是家庭文明的标志。但是,因为一部分手机上媒体传播欠佳和庸俗信息内容,同学们在校内用手机的缺点已显得十分突显,严重影响正常的文化教育课堂秩序,严重损害学生们身体健康。为了维护院校正常文化教育课堂秩序,推动学生学习培训,推动学生身体健康发展趋势,催促学生们科学合理用手机,特制定本要求。
第一条 院校正常情况下不可以同学们在校内带上、用手机。是因为突发情况需要把手机带走进校园的,务必执行手续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条 办理手续与服务承诺
1.学生们提交申请,填好申请表格,家长签字允许,报教导主任备案。
2.服务承诺遵循本规定的各种条文,文明行为应用。
3.服务承诺学生们自主保管好手机上,因保管不善导致手机被盗损坏或,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学校违规使用手机而引发的一切严重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们担负。
第三条 应用要求
1.没有在课堂教学时长(晨读、正课、晚修)内用手机。
2.没有在教室里、试验室、公共图书馆、图书室等教育场地内用手机。
3. 关灯睡眠后不能用手机。
4. 考试过程当中带上、不用手机。若因未注意而带上手机上,应积极交监考员老师。
5. 在课堂教学期限内、课堂教学区域、关灯睡眠后关掉手机。
6.仅限用手机的通信基本功能,不可运用聊天、接受或散播不良记录、作弊等。
7. 父母因重要紧急事宜联络学生们,必须要在学生们休息日中进行。课堂教学期限内、关灯睡眠后,能与教导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络。
8.学生们手机号码需在教导主任处精确备案。
第四条 查验
1.院校各处室党员干部、教导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们会团委会党员干部有权利查验学生使用手机的现象,并制定对应措施。
2.院校各处室党员干部、教导主任有权利在课堂教学期限内、关灯睡眠后抽样检查学生们手机状态,并制定对应措施。
第五条 违背本规定的处理方法办法
1.违背本规定的,第一次由教导主任谈话提醒,并通报父母;第二次政教处开展学校通报指责,手机上由家长领回来,再次申请并且经过准许后才可带上应用;第三次给予处分或以上政纪处分,当学年内不可再次申请应用。
2.考试过程中带上或用手机,按出轨看待,根据我院《学生们违法乱纪惩罚办法》解决。
3.违背本规定情节恶劣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与政纪处分。
第六条 附录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执行,支配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实施情况列入班集体量化考核,每出现一次违反规定状况,扣班集体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实施,并依据实施状况逐渐修改完善。